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13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
中山汽车行动,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2020〕5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质量为王价值导向,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治理能力,创新质量治理方式,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激发市场主体追求高质量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质量共建共治共享,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质量有效供给,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为建设“湾区枢纽、精品中山”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探索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
应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规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100%覆盖;新建50个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推动企事业单位新增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数量350项以上,新增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数量达到4000项以上;全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6000家以上。基本形成以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行业组织规范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质量治理体系,优质优价环境逐步形成,社会资源向质量信誉良好的市场主体集聚,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人民众对质量获得感不断增强。“十四五”期间,形成质量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创新更加活跃,质量环境更加优化,质量治理更加协同,质量供给更加有效的质量工作新局面。
三、完善质量治理体系
(一)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市场主体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和行政许可、认证等规则要求,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全面落实质量承诺声明。推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支持承担首负责任
的市场主体依法向负有责任的其他市场主体追偿,利用市场规律构建生产、销售、服务、消费等全环节质量责任追溯体系。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并在中小微工业企业中逐步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首席质量官培训,提高首席质量官专业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在推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智慧监管,实现线上线下质量监督一体化和生产流通质量监管融合。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网络,逐步完善信息采集、深度调查、安全评价及预防干预的工作体系。开展质量问题“清零”行动,按规定进一步加大对电线电缆、玩具、电动自行车、非医用口罩、服装鞋帽、妇幼用品、老年用品、家用电器、灯饰灯具、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含铅蓄电池)、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产品等的抽检力度,及时打击制售假冒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配件等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建筑结构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建筑电气、防水涂料、建筑给排水材料的执法检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市
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质量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联盟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承诺和质量责任追究机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和商会等建立产业协同研发设计、标准研制、质量管理、品牌创建和知识产权运用等服务平台,培育市场化质量技术服务新业态。(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质量社会监督。支持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对严重质量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激发消费者主动维权意识。推进质量侵权违法行为举报和奖励金发放“一门式”“一网式”便捷服务,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建立完善质量信息公开机制,充分运用“信用中山网”“12345”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和消费投诉等信息公开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城市发展质量状况,为城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
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中山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质量治理能力
(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持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重点围绕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殊食品与化妆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中心。探索建设重点发展领域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检验检测、认证、科研单位和优势企业等技术资源,为企业提供覆盖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鼓励建立关键共性质量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共享开放机制,提供分时租赁、实验外包、代检代测等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仪器设备购置成本和技术准入门槛。(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企业质量能力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重大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关键岗位质量责任,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推广应用科学质量管理工具、模式、方法。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支持企业对绿产品、智能制造、环保低碳等先进产品进行认证。支持企业将质量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支出纳入研发经费支出范围,依法享受加
计扣除税收优惠等其他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融资授信重要依据,推动更多社会资本向企业质量建设倾斜。(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中山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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