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流程及详细步骤
1、保护事故现场
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原件、驾驶证和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委托他人报案的,报案人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被保险人出具的委托书。
2.固定损坏修复
汽车保险计算所有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必须由保险公司定损后才能维修,以核实损失的项目和金额;受损车辆只有在这些定损后才能维修: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也必须在理赔前得到保险公司对赔偿项目、相关证据、金额的认可。
3.提交索赔文件。
事故处理完毕后,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应在10日内提交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及修理发票、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误工证明、被抚养人身份证明、保险单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等理赔文件。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计算赔偿。
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您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收款人应携带保险单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委托他人代收的,收款人还应携带被保险人出具的身份证和《领取赔款授权书》。
4.特殊情况索赔
车辆被盗、被抢时,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派出所或刑警队,再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被抢,应在48小时内携带个人信息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并完成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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