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20.04.29 |
施行日期 | 2020.04.29 |
文号 | 扬府发〔2020〕31号 |
主题类别扬州汽车网 | 服务贸易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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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扬府发〔202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加快我市与国际经济接轨,培育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新增长点,对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培育外贸增长新亮点,扩大就业新渠道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优化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
(一)总体思路。把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作为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的重要抓手,牢牢把握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的重大机遇,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结合“互联网+”和众创、众包、众扶等新商业模式,创新服务外包发展途径,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推动服务外包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服务外包企业实力显著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服务外包执行额8亿美元,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3000万美元,服务外包企业超过400
家;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特鲜明、优势互补、协调有序的发展格局,形成一批各具特、差异化发展的服务外包集聚区。争创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1-2个,打造8-10个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本地服务外包骨干企业;人才队伍规模和素质进一步提高,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显著增长,培养一批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服务外包产业政策体系和服务外包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发展重点。坚持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并举,积极发展云计算服务、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服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等信息技术外包;着力拓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内部管理服务、金融后台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积极发展大数据分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等知识流程外包。
二、完善规划布局
(四)制定发展规划。编制扬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和实施步骤。各县(市、区)、功能区围绕总体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制定各自发展
计划,明确实施重点。对市级政府部门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开展的服务外包领域产业规划、发展研究,给予全额支持。
(五)优化园区布局。按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抓紧建设若干重点服务外包集聚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要加快提档升级步伐,提升发展质量。制定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标准,各地根据发展定位和产业特点,打造一批各具特的服务外包集聚区。
三、扶持载体建设
(六)支持外包园区创建。扬州智谷、邗江互联网产业园、扬州软件园等科技产业综合体,扬州环球金融城、壹点文创园、扬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服务外包产业集聚的园区,被认定为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认定当年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科技产业综合体内,被认定的公共服务外包示范平台所投入的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给予支持,按不高于其上年度相关投入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万元。
四、扶持企业发展
(八)鼓励做大离岸规模。对于服务外包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达到10万美元(含)以上的,每10万美元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支持取得国际通行资质认证及维护升级。对企业取得的服务外包资质认证及认证的相关维护、升级,给予企业每个项目不高于认证费用支出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对同一企业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认证项目包括: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机构控制(SOC1)、国际实验动物饲养评估(AAALAC)、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业务连续性管理标准(ISO223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能源管理体系标准(ISO50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客户中心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CC-CMM)、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PCIDSS)、实验室管理标准(ISO17025)、汽车电子功能安全标准(ISO26262)等相关认证。
(十)支持企业参加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对经科技、商务、发改、税务等部门联合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扶持。
(十一)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服务外包类专业展会、会议或市场开拓活动,对企业参加相关活动所需的注册费、展位费等给予最高80%,一次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当年不超过20万元的扶持。
(十二)鼓励设立接包机构。对服务外包企业或机构建立的接包机构给予不超过30万的补助。
五、鼓励人才引进与培训
(十三)鼓励外包人才培养。离岸外包年执行额达到10万美元或在岸外包执行额达到300万元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企业每人3000元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外包的培训)。
(十四)鼓励中高端人才引进。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引进年薪超过25万元的中高端人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合同且缴纳社保的,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最高
不超过50万元。
(十五)鼓励服务外包培训。经省或市级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开设服务外包专业课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培训学员与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的,按每培训1人给予500元补贴。
(十六)支持人才培训基地创建。对当年获得省级或市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称号的培训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资金扶持。
六、强化项目招引
(十七)鼓励外包项目招引。着力推动服务外包龙头型、规模型企业落户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及科技产业综合体。对引进IAOP(国际外包专业协会)全球外包100强、中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百强企业等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且正式营业的人员或团队,当年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分档次给予每个项目20-50万元奖励。
七、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服务外包产业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各地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整合有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
(十九)加强政策引导。每年由市本级财政设立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省级示范城市创建、省和市级示范园区创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国内外市场开拓、企业资质认证等方面扶持。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学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各地也要参照市做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本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二十)落实税收政策。积极落实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的政策。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研发费用予以归集确认,方便企业纳税时加计扣除。积极落实离岸服务外包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十一)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建立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协会,加大对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贸易促进、行业自律、标准制定、国际交流、人才培训
等方面的作用,打通政策壁垒,鼓励政府购买调研分析、标准制定、数据统计、行业宣传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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