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范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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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背景:根据交通运输部几天前刚公布的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效劳管理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也须通过从业资格考试。这一规定随即引发争议。反对者认为网约车本质是一种“分享经济”,对从业者过多设置进入门槛,不利于新兴业态的开展。支持者那么认为,一定的从业资质限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使行业的标准有序。
时事评论:监管和被监管,总是会产生某些榫卯不合的矛盾。对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单纯地“站队”支持或反对一方而不考虑现实情况,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网约车本质上确实是一种“分享经济”。外表看,其借助技术的重大突破,显著接近于物尽其用,从而实现从业者、消费者乃至社会闲置资源的多方共赢。但如果更深一步探寻就会觉察,与其说“分享经济”是一种技术突破萌发的新型业态,不如说它提供的是关于“理想社会”的巨大想象空间,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相比于其他业态,“分享经济”更多地流露出社会伦理意义,那就是人之为人的善良、善意和陌生人之间的信任。
不得不说,“分享经济”给人描绘的前景,近乎极为诱人的大同社会。还不得不说的是,其当前面临的挑战,一定程度上是技术水平远远超前了社会的开展水平。
如此态势之下,尽管“分享经济”在许多地方得到追捧,也几乎没有什么人否认其重大价值,但“分享经济”在各国的开展,却根本上都
遭遇了程度不同的监管障碍。当然,现行规章体制落后于行业开展是一个重要因素,监管者思维陈旧、监管水平有待提高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不过,换个角度看,也未必全是监管者监管得上了瘾一定要去管一下,还应成认现实社会的开展水准仍然离不开监管。
因此,网约车司机须通过一定的资格考试,在现阶段应该是必要的。问题在于,怎么个“考”法确实费思量。有报道说,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要求或低于出租车。这自然是考虑到网约车司机更多不是职业司机,门槛太高不仅把大多数人挡在了外面,也失去了“分享经济”的意义。用意当然很好,关键是低到什么程度才算适宜。
按照现行规定,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这类标准,应该由各地自己决定。这就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出于对网约车认识的差异,也不排除监管者自己便利的考虑,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很有可能背离“分享经济”的初衷。有消息说,有的地方出现把网约车当做出租车来管理的倾向,实际上已经预示了“分享经济”在地方自主权面前面临的可能障碍。
新型业态超前于现行规章机制,从而使得监管松紧不一、左支右绌,这种局面虽然可以理解,但也昭示出管理者面对的挑战:网约车司机资格考试看似是在考司机,但实质上也是在考监管者、考出题者。如
比亚迪汽车最新新闻何看待网约车、如何理解“分享经济”,那一纸考题就能考出监管者、出题者的真正水平。
近日,一条交通事故视频在网上热传并引起网友剧烈讨论。视频显示:3月5日,广东东莞中堂大桥一辆众轿车强制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对于这起事故,舆论一波三折,讨论的焦点在于比亚迪车主是否“成心撞车”。
你强行变道,我霸气撞飞这是网友对相关视频给出的“阅读理解式”答案。胡乱变道,胆子不小,发生事故,该负全责。舆情发生逆转的是“撞翻变道车”的车主在发出了惊人之语:该众朗逸已经是他撞过的第7辆车。“一般都是别人全责才会撞上去,否那么不会撞。之前开比亚迪S6时,已经撞了2辆凯美瑞,2辆锐志,1辆CRV,1辆RAV4,全是完胜,没有输过一次。”随后,东莞交警成立专案组,重新启动调查。结论还是认定众车负全责,因不存在斗气开车的事实行为。
通常,面对强制变道,大多车主尽管深恶痛绝,但为了保证驾驶平安,除了紧踩刹车、打轮躲避,似乎也无计可施。而今,比亚迪车主据说不仅两次成功阻止众车主强行变道,还给这个不守规矩者一个大教训被撞翻车四脚朝天,这让饱受多年塞车之苦者拍手称快。此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马路侠客”荣耀加冕。
变道引发意外,好在没有性命之虞,四脚朝天似乎活该。不过,有两点需要厘清:
一是从法理而言,道路交通法规定,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并线的,应承当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是,“变道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不代表直行车辆可以罔顾前车人身平安而“以暴制暴”。换言之,在风险因素瞬息万变的马路上,“撞翻变道车”的后果是不可预估、不可控的。如果我们放纵了“直行可以撞变道”的逻辑,法律就算正义,也是面目狰狞的正义。当然,假设是果真成心撞车,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不是“全责”那么简单了。也就是说,法律从来就没有支持过“对方违法在先,撞了白撞”的说法。
二是从道义来说,以如此方式惩戒强制变道车辆,不仅游走在人性边缘,也是不折不扣的丛林逻辑。去年引发全民热议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起因即是女司机任意变道。用人命关天的代价,去惩戒不守规矩的车主,这力度残蛮而血腥。除此之外,难道没有别的选择?眼下,不少车主已经为爱车装了车载行车记录仪,而在不少路段,公共监控等技术也完全可以复原强制变道的是与非,何苦非要拼了性命上演私力救济的马路惊悚剧?
车在路上,难免遇到各种状况,比之于动辄就“撞翻”的暴脾气,慢一点、谦让一点,可能更是当务之需。“撞翻变道车”的快意,于法治而言是值得警惕的。
时事背景:8月23日,利用年假刚从青海湖旅游归来的郭婷女士向记者抱怨,“与景区美景和效劳相比,近300元的各种门票收费感觉还是有些贵。”进入8月,景点暑期旅游相继进入旺季。局部旅游景区高票价和“差体验”的矛盾再次凸显。“中秋假期”在即,各地需谨防景区再度被“门票经济”。
时事评论:景区高票价和旅游“差体验”的极度不匹配,侵害了旅游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许,旅游资源不可替代所导致的天然性垄断,导致景区经营过度依赖门票收入。不过,随着众旅游休闲时代的到来,这种囿于景点、紧盯门票的思维,愈发显得目光短浅与急功近利。正如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今年5月的全域旅游创立工作现场会上所言,拆掉景区“门票经济”围墙,已成中国旅游大势所趋。
诚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景点特质,着实让景区管理者在与游客的利益博弈中占据优势,但景区的生存与开展,不能寄望于人们猎奇尝新的“一锤子买卖”,应更多有赖于良好口碑带来的二次消费。只有
将低价位的老景点与高品位的新效劳有机融合,才能让人们涌起重返景区或携家旅游的休闲热情。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人们经济富足、时间充裕及观念更新,休闲娱乐和旅游已成众多普通百姓的刚性需求。人们不再只痴迷于对景区景点的流连忘返,而更在意对旅游体验的舒适感觉和景区效劳的人性关心。过度依赖门票而疏于效劳品位,只会让景区成为“门票经济”的牺牲品,人们势必以“用脚投票”的方式,让差强人意的景区饱尝杀鸡取卵和自断财路的苦果。
思路一变天地宽。拆掉“门票经济”围墙,关键是要破除封闭式旅游的思维桎梏,把景点经营纳入旅游产业化的宏大格局,实现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模式转换,从而促进变“旅游城市”为“城市旅游”的根本性改观。这就要求破除景点景区内外的管理围墙,实行多规合一、多策并举,推进旅游根底设施建设全域化、公共效劳一体化、旅游监管全覆盖、产品营销与目的地推介的有效结合。
值得欣慰的是,局部景区推出“去门票化”创新实践,已取得效益的“双赢”。比方,华山和敦煌共推的整合营销产品,既让游客领取到敦煌6个景区门票,也使敦煌景区有了5倍于门票的吃住行购消费收入;今年4月10日凤凰古城暂停“围城收费”,也引发游客激增和旅游收入持续上涨。与“门票经济”靠山吃山的思维不同,全域旅游着眼于消费环境的改善,带来了“人气+财气”,到底哪个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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