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骑乘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伤亡风险大幅降低,是对电动车骑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方法。下面本店铺为大家带来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精选13篇)供大家参考!
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1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1.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骑
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及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灯、不混行;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用安全头盔时,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正规厂家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汽车安全带 3.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XX市公安交警大队
2024年X月29日
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2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众生命安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同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红灯停,黄灯等,绿灯行。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XX市公安交警大队
2024年X月29日
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3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你们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按照《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
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分析,因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造成高达70%以上的伤亡率。为此,我们着重倡议:
一、在驾乘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必须戴好安全头盔;
二、劝告身边的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三、驾乘电动车人员不能超过2人;
四、驾驶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16周岁以下少年不得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五、电动车不得私自加装遮阳伞、挡风被和焊接车篷;
六、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更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文明交通倡导者和践行者;
七、自2024年4月20日起,方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私自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篷等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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