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转让合同(完整版10篇)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面积平方米,卖方获得时间,所有权证明资料名称,资料编码。
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对买方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四、合同生效后,车库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可以享有优先权。
五、目前,潍坊市房管部门不对车库确权登记;若潍坊市房管部门能够对车库买卖进行登记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
六、为使服务于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知晓并对本买卖合同予以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本合同上盖章并填写相应的物权转让登记备案资料。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买方持有件需附加下列附件:
1、卖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车库款项收到条;
3、卖方购买车库时取得的交款凭证;
4、物业公司相关登记表。
卖方(手印):________________买方(手印):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2
为方便乙方在甲方金生圆小区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停车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金生圆小区,编号为金生圆小区配电房第2号汽车车库,建筑面积26.13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库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捌佰整(大写)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库]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库房款共计人民币_壹拾肆万陆仟捌佰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库使用卡(钥匙),取得所有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库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库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库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库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车库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八、甲方有权对汽车车库进行管理服务,并对车库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九、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
十、如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3
汽车产权证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小区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米×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