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供货说明
尊敬的家乐福成都CCU领导:
您好!
鉴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我司特向贵公司领导说明从9月4日起暂停向家乐福供货,其原因有三:
1. 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电动车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将面临更高处罚。另外,今后如果人们骑这些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此项大大增加了电动车的使用成本,会导致绝大多数电动车购买者放弃购买电动车。
2. 被纳入机动车范围后,电动车的管理还将出现一系列变动。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需开具机动车销售全国统一发票,同时车辆合格证必须是机动车整车合格证,并附车辆技术参数表,才能
到车管所入户.而且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驾驶者必须年满18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诸多条件限制,无疑使电动车行业的生产成本极大增加,电动车价格势必会有提高,从而导致电动车行业洗牌和电动车市场大幅缩水。
3. 我司向贵公司供应的电动车均为不退货产品,销售的锐减势必造成贵公司库存过高和产生死库存等不良后果,进而影响到贵公司各项库存和销售指标。
总而言之,新国标的实施必然使电动车制造成本的大大增加,和电动车顾客的大幅缩水,进而导致电动车行业进入严冬,同时也预示着自行车行业的复苏。鉴于我司产品无法满足新国标的要求,同时为了避免给贵公司造库存过高或者死库存等以及造成过多的顾客投诉等不良后果,我司特恳请贵公司说明此次我司暂停供货的原因。
特此说明。
申 请 人:周明清
申请公司:武汉三江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12年9电动车 机动车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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