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规范停车的倡议书1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不断规范我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我们倡议: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及应急通道。
电动车 机动车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曲江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市民游客朋友们,文明规范停车,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擦亮城市名片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明规范停车的倡议书2
各位车主、驾驶人:
您们好!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序。近年来,随着塔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区停车难,停车秩序乱、不文明、不规范停的现象比较突出,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塔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发出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顺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车辆入框停车、不一车骑占用两个公共停车泊位停车以及一半停在泊位内,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到人行道板划定的停车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不得随意、无序停车。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即上即下。
四、借道进出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五、凡在没有明确划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混合路段停车后,没有留足2米以上(含2米)的距离,妨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处罚;如违反上述行为的'现予警告,再次违反者予以处罚。
六、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希望广大车主及驾驶人朋友们要往车上放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您们。
“美丽塔城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需要广大驾驶人的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敬请您们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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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规范停车的倡议书3
广大居民朋友们: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也是居民素质、文明素质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随着城区机动车的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居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不断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区整体形象,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按标识方向停
放,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及应急通道。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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