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加强校内车辆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防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校内车辆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电动车 机动车一、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要求
1.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应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千米。
2.外来车辆(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校门应联系学校相关人员,经门卫确认后做好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3.对参加校内举办的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给学校通知并说明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车辆进入校园时间,并由主办单位提前到校内熟悉停车位置并告知参加活动人员车辆有序停在停车位。
4.校外施工人员、维修人员等其他需要送货车辆进入校园后,卸货完毕车辆必须离开或者有序停到停车位。
二、车辆校内行驶管理要求
1.所有车辆进入校园,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严禁超车。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车辆应主动让行,严禁与学生争道。自行车、电动两轮车进入校园一律停在车棚。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驶车辆和练车,严禁酒后驾驶。
3.基建维修等工程用车,必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严禁教学楼前瓷砖或路面被轧坏。
三、车辆校内停放管理要求
1.机动车辆应按照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禁止随意停车,严禁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影响其它车辆通行。
2.为美化校园交通环境,所有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位时,车头朝向要按照停车位方向朝外停放,禁止横跨停车位。
3.车辆进入校园后要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电动三轮、电动四轮停在停车位,摩托车、两轮电动车、自行车停在车棚。
4.严禁所有人员在校园给电车充电。
以上事项和规定,请认真传达和广泛宣传,使本单位教职员工和业务联系单位人员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