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停放和进出厂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加强厂区道路交通和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建设秩序,实现生产厂区人车分离,确保厂区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集团总体厂区规划布局,公司统一在生活区西侧规划新建了大型停车场,停车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二大区域,并将于XXX日起正式启用。新停车场正式启用后,除集团总部大院及电源本部本级员工,各事业部、制造工厂经营班子成员的车辆外,公司其余员工所有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均停放到新建成的大型停车场,并由物业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各停车场车辆停放及厂区内车辆进出管理,公司特修订了车辆停放及进出厂区的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各停车场停车位区域划分管理:
1、总部大院地下车位、A号楼地下车位:仅限于有固定车位号的员工车辆和集团商务车辆停放。
2、电源本部大门南侧地面停车位:仅限于外来来宾车辆临时停放。
3、电源本部东侧、A号楼西北侧地面停车位:仅限于有固定车位号的员工车辆停放。
4、生活区西侧大型停车场:其他所有员工和一般业务单位外来人员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包括轿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均按规定区域停放在大型停车场。(新停车场)
5、厂区内原各处停车位:除有固定车位号的特许车辆(含装卸货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停放。
6、厂区及大型停车场划定车位外公共区域均不得停放车辆。
二、门岗进出管理:
厂区共设有东、南、西门出入口三处:
1、东大门:除特殊车辆外,只允许货车及公司大客车进出,其他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包括轿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一律不得进出。
2、南大门:在公司总部大院及厂区内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凭出入标志进出,在公司总部大
院内上班的员工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凭工作证进入,其它没有规划在大院停车的车辆禁止驶入。
3、西大门:系员工步行进出公司生产厂区的大门,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4、生产区域(电源本部前马路西尽头及集团E楼西侧马路北尽头为分界线)除特许车辆(包括各事业部及制造工厂班子成员车辆、重要访客车辆、公司高级领导巡视车辆、物业管理工作车辆及警用等特种车辆)可以进出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5、快递车辆:禁止快递车辆进入厂区,通过快递收发大件货物的车辆,按货车由东大门进出。
6、访客车辆:到访近总部大院区域的访客在南大门登记后进入,并在指定访客停车位内停车;到访近北区事业部、工厂区域的访客在大型停车场停车,在西大门登记后步行进入厂区。非人民西路厂区范围的公司员工,按访客的管理要求,办理登记及车辆管理手续。
三、车辆停放管理:
1、各事业部、制造工厂经营班子成员车辆由南大门进出厂区,并在机械事业部办公楼东侧停车位及家电南侧按车牌号停车,违者100/次。
2、货车必须按各事业部、制造工厂规划的装卸点区域内进行装卸货操作,待装卸车辆必须停在规划好的临时停车位内,违者100/次,在出厂时由货车司机交清。
3、公司大客车应在规划好的停靠站停车,下客完成后即时驶离并停靠在大停车场规划的停车位(在原停车场未改造前,暂时停在原处),下班前提前10分钟进入厂区停在停靠站台。乱停或超时停车的,发现一次扣当事司机100元。
4、为确保车辆进出安全及交通顺畅,严禁东大门、南大门、西大门门口非停车区域停车。凡发现违规停车的,对小客车当事人100/次,摩托车、非机动车当事人50/次。
电动车 机动车5、集团生活区住宿员工的机动车一律安排在大型停车场停放,禁止非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进入生活区,生活区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凭出入证进出。
本规定自X年XX日起生效,请广大员工自觉遵守,严密配合。在车辆行驶过程严格遵守交通指示,遵守交通规则,相互谦让,确保安全和通畅。同时要求各单位层层宣贯并落实,确
保车辆管理规定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