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原告代理词如何写



      一、交通事故纠纷在哪个法院起诉更有利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一般都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起诉,事故致人伤亡的是一种侵权行为,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发生地的法院。不过《民事诉讼法》第28条也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电动车 机动车

      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均衡,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金额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的。但是如果权利人(一般是受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住所地(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比受诉
法院标准更高的,按照住所地的赔偿标准计算。


      所以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在起诉肇事方及其相关人时,一定要比较一下,如果被告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原告(赔偿权利人)住所地的赔偿标准、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的高低,如果原告(赔偿权利人)住所地的赔偿标准是最高的,那么选择被告所在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都可以,赔偿标准按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定;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最高的,就应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诉讼;如果被告所在地的赔偿标准最高的,当然选择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原告代理词如何写



      我们受原告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庭,参加本案审理。通过庭前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结合法庭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xxx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xx年xx月xx日x时xx分,原告驾驶001牌电动车由xx驶往xx方向,经xx公路xx村路段时,左转弯往xx村里去,这时xxx驾驶xxxxxx号货车,超越原告的电动车,两车发生刮撞,造成xxxxxx号车侧翻入路边水沟受损,电动车倒地受损,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xxx交警大队认定:xxxx。


      二、本案应当先由xx保险股份公司xx中心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据了解,xxx号车在伤害事故发生前已在xxx财产保险股份公司xx中心支公司投保且在保险期间内。因此,代理人认为,从保证原告合法利益出发,使原告尽快得到赔偿款,应当先由xx财产保险股份公司xx中心支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


      三、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于法有据,于理相通,于情相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规定,两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xxx元。


      (一)xxx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作出的伤残鉴定合法有效


      (二)医疗费xxxx元 、检查费xxxx元、鉴定费xxxx元


      依据xxxx被告理应支付。



      (三)如果要进行后续,必定会发生在此过程中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此费用虽未实际发生,但必定会发生。如果待实际发生后再提起诉讼,必将累诉且浪费司法资源,浪费社会资源。原告只提出xxx元的此类费用合理合法,请法官根据自由心证原则综观案情,以人为本加以确定。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三、交通事故诉讼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甚至需要后续的,诉讼时效应自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原告代理词如何写的相关内容。一旦因为赔偿问题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的代理词应该包含责任划分、赔偿数额等具体明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