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的气味最美好
作者:陈惠
来源:《青年文学家》2012年第09
        摘要:本文从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创作的背景——高密东北乡及其风俗、心态的乡野气息,人和动、植物等一切生命自由自在的原始状态体现出的野性美,以及小说语言的乡野味三个方面,体现了《红高粱家族》独具特地充满了浓厚乡野气息的乡土世界。
        关键词:莫言;乡野气息;《红高粱家族》;生命;语言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2)-09-0021-02
        初读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其中对死亡的奇诡恐怖的描写。如今在对莫言的生平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重读《红高粱家族》,却读出了一种自由自在的美丽的乡野气息。莫言的好友刘毅然曾说:莫言的血管是和他的那块苦难深重又不屈繁衍的土地,那块最英雄好汉又最混蛋的土地紧紧相连的,这是条沉重深厚的根,它不断给莫言以养料,
也不断给莫言以痛苦。(刘毅然《莫言,一杯热醪心痛》)
        “我是一个出身底层的人,所以我的作品中充满了世俗的观点,谁如果想从我的作品中读出高雅和优美,他多半会失望。……我是一个在饥饿和孤独中成长的人,我见多了人间的苦难和不公平,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和对不平等社会的愤怒,所以我只能写出这样的小说。1这样的小说就是以其生长于农村,历经冷暖和苦难的生活经验,把政治势力之外的民间乡土作为主要描写对象,以一种充满野性的自由自在的民间情感来支撑整个作品。他的小说没有沈从文的浪漫诗意,没有赵树理的政治功利,而特意营造出一种灰暗的冷调,渗透着对生命的感受,充斥着民间的原始的乡野气息。而这种乡野气息源于小说的背景——高密东北乡,生命的原始状态——自由自在的野性追求,以及小说语言的乡土气息。
        “故乡留给我的印象,是我小说的魂魄,故乡的土地与河流,庄稼与树木,飞禽与走兽,神话与传说,妖魔与鬼怪,恩人与仇人,都是我小说中的内容。2】《红高粱家族》就是以他对故乡山东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他为高密东北乡搬来了山峦、丘陵、沼泽、沙漠,还有许多在真实的高密东北乡从来没有生长过的植物。并把他要写的内容全部移植到一半虚构一半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来,这一下子让他到了儿时那种对生命与大自然的感
受。于是,这里有了肥沃的黑土地和黑土地上生长着的辉煌的爱情激荡的红高粱以及血红的高粱酒,有成结队马蹄大小喜食新鲜牛粪的螃蟹和肥的象肉棍子的白蟮鱼,有既精忠报国杀人越货的充满血性的自然生活着的人,……这是一个独具特地充满了浓厚乡野气息的乡土世界。
        “高密东北乡这片土地上的民间风俗习惯及乡民的原始心态,也透着一股朴素的气息。《红高粱》写了被莫言戏称为婚丧嫁娶公司的一整套民俗仪式,写了母亲死后,孩子唱的那支指路歌儿。《高粱酒》中,奶奶在酿酒兑药时,要点花烛,烧纸银并做出无限神秘的样子,《狗皮》中老耿头被鬼子捅了十八刀未死,使他在每次诉苦会上,都要膜拜那大恩大德的狐仙。这种对于神灵和超自然力量的信奉,显示出一种世代因袭的原始心态特征。由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而形成的民族传统的风俗习惯,体现了小农意识的原始心态。
        莫言崇尚生命的自由自在的原始状态,追求生命的野性美。在他的小说中,一切生物,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动物、植物,都具有求生的本能和强大的生命力。万物皆有灵,人有人的生存方式,狗有狗道,红高粱也是有爱恨情仇的鲜活生命,生命也散发出一种原始的乡野气息。
        从人物看,《红高粱家族》讲述的是民间的传奇故事,渗透着莫言对美好爱情、自由生活的渴望。在我的心中,没有什么历史,只有传奇。因此,莫言塑造的人物形象都非常真实饱满。《红高粱》中的主人公无论是余占鳌、戴凤莲、还是罗汉大爷,都有着无拘无束的叛逆性格和狂野放纵的土匪习性,是一未被文明驯化的野性十足的乡野村民。然而正是通过他们在逆境中求生存的顽强的生命意志,及敢爱敢恨、率性自由的生命渴求,体现出了他们对原始生命力的野性的呼唤,以及隐含在民族文化深处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余占鳌,杀死和自己母亲姘居的和尚,又为抢夺戴凤莲而杀死她婆家的父子俩,进而是杀死侮辱奶奶的土匪白脖子,最后带领乡民和日本鬼子进行殊死搏斗。其全部行为几乎都是由生命的本能驱使着争强斗勇,透着一股民间朴野剽悍的豪强气息。戴凤莲为幸福不择手段,恋儿为情为欲不计荣辱,罗汉大爷受尽极刑仍咒骂不休……这些自由自在的来自乡村民间的小人物,不拘礼法,蔑视陈规,朴实野蛮,将原始生命的野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不仅人的生命力顽强,动、植物同样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从羞愧失望的大黑骡,坐在井底一天都不动转着坏念头的癞蛤蟆,勾心斗角的狗,到吱吱乱叫的红高粱,众多动植物都成了有灵性、甚至能思考的东西,构成了一个特殊的世界。这些在乡村常见的动、植物,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小说的乡野气息,并且表现出一种强大的生命力,甚至带有灵性,透着民间
传奇彩。正如莫言所说,红高粱是他小说里不屈的精魂。他发挥自己对大自然和动植物的敏感,将红高粱形象塑造得非常饱满。
        看:一穗一穗被露水打的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悒地注视着我父亲,父亲也虔诚的望着它们。父亲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扎根黑土,受日月精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如果秋水泛滥,高粱地成了一片汪洋,暗红的高粱头颅擎在浑浊的黄水里,顽强的向苍天呼吁。如果太阳出来,照耀浩淼大水,天地间便充斥着异常丰富、异常壮丽的彩。
        红高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有喜怒哀乐,也会肃然默立感情激荡向苍天呼吁,它们同扎根于故乡的黑土地,已经与我爷爷我奶奶融为一体,成为中华儿女英勇不屈、顽强拼搏的精神的象征,成为中华民族的精魂。在这里,人与红高粱这个自然物的交流,已经浑然一体。你看,红高粱的千姿百态和人物的心理变幻相互映衬,似乎红高粱怀有人的灵性,人的身上有红高粱的气质,真是珠联璧合。
        《红高粱家族》的语言,字里行间洋溢着浓浓的乡野气息。具有强烈的感官刺激性,任意的、不事雕琢的、甚至粗糙别扭的语言,随处可见。其叙述朴实无华,用方言和口语娓娓
道来,弥漫着浓厚的乡野气息和地方特。这也与作家本人的生活经验和个人经历有关。由于受到的影响,莫言在小学三年级时就被迫辍学务农,过早地参加繁重的农村劳动,因此其文笔字里行间透露出朴素的和充满泥土气息的鲜活力量,更贴近乡村生活的原生态。童年记忆在笔间流淌,形成独特的语言风格。如:鬼子的第一辆汽车加足马力冲上桥头,前轮子扎在朝天的耙齿上。车轮破了,哧哧地泄着气。汽车轰轰地怪叫着,连环铁耙被推得咔哒咔哒后退,父亲觉得汽车像一条吞食了刺猬的大蛇,在痛苦地甩动着脖颈。(《红高粱》) 文中哧哧地喀哒喀哒等拟声词显然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而朝天的耙齿吞食了刺猬的大蛇痛苦地甩动着脖颈则更带有明显的乡村生活经验的痕迹。一个没有参加过农村劳动的作家,或者参加过农村劳动但是没有形成写作自觉的作家,都是不可能有这种语言感觉的。
        总而言之,无论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创作的背景——高密东北乡及其风俗、心态,人和动、植物等一切生命体现出来的旺盛的生命力,还是小说语言的运用等方面,无不散发着一股浓厚的乡野气息。莫言曾自问:什么气味最美好?我说乡野的气味最美。
        注释:
        1】《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的财富》,选自莫言《什么气味最美好》,南海出版公司,2002.
        2】《故乡往事》,选自莫言《什么气味最美好》,南海出版公司,2002123
        参考文献:
        [1]、季红真鬼怪汽车.忧郁的土地,不屈的精魂——莫言散论之一
        [2]、周海波、赵歌放.死亡与莫言小说的生命意蕴.作家与作品
        [3]、吴澄.红高粱家族的童话和民族记忆的复苏.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8:4
        [4]、刘阳敏.论莫言小说的乡土特征.华中科技大学.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