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大众是哪个国家的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
二○○九年版
说    明
2009年版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在2003年版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一定的
修改,使之更加适合当前大众健美操的发展情况,为各层次和各级别的众性健美操比赛提供科学可行的评分参考。
本评分规则的适用范围为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和所有层次的比赛,包括各省市、区县、单位、学校和全国的众性健美操比赛,以及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分区赛比赛和全国总决赛。
参加编写人员:杨萍、张平、孟宪军、程丹彤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健美操协会
二○○九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1.1定义 (1)
1.2目的 (1)
1.3  比赛内容 (1)
1.4  年龄与分组 (1)
1.5  参赛人数 (2)
1.6  出场顺序 (2)
1.7  比赛场地与设备 (2)
1.8  成套动作时间 (2)
1.9  比赛音乐 (2)
1.10 比赛服装 (3)
1.11 裁判组组成 (3)
1.12 评分方法 (3)
1.13 比赛成绩与奖励 (4)
第二章 成套动作评分 (4)
2.1  规定动作评分 (4)
2.2  自选动作评分 (6)
2.3  裁判长减分 (9)
第三章不安全动作 (10)
3.1 不安全动作 (10)
3.2 关于难度动作 (10)
第四章 纪律与处罚 (11)
第五章特殊情况处理 (12)
附表 (13)
第一章 总 则
1.1定义
健身健美操
在音乐伴奏下,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有氧运动为基础,达到增进健康、塑造形体、改善气质、娱乐休闲的目的一项运动。
1.2 目的
制定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的客观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1.3 比赛内容
规定动作比赛(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
自选动作比赛
1.4 年龄与分组
儿童组(小学生)12岁以下
少年组(中学生)13-17岁
青年组18-34岁
中年组35-49岁
老年组50岁以上
1.5 参赛人数
规定动作:每队6人,性别不限,或按比赛规程执行。
自选动作:每队3-16人,性别不限,或按比赛规程执行。
1.6 出场顺序
比赛的出场顺序在赛前由组委会竞赛部指定中间人抽签确定。
1.7 比赛场地与设备
1.7.1 赛台高80-100cm,比赛场地为12M×12M的地板或地毯,后面有背景遮挡。
1.7.2 有专业的放音设备和舞台灯光。
1.7.3 裁判席设在比赛场地的正前方。
1.8 成套动作时间
1.8.1 规定动作:按《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的规定时间执行。
1.8.2 自选动作:成套动作时间为2分30秒—3分,计时从动作开始到动作结束。
1.9 音乐伴奏
1.9.1 规定动作音乐由主办单位提供《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规定动作音乐并统一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