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赵本山是在剥夺大众的娱乐权
佛陀老邱
前一段时间,网上不断出现批判赵本山的文章。作者大部分都不怀好意,大有看不到赵本山的末日誓不罢休的意思。
这些人为什么要围剿赵本山?又想拿什么来打击赵本山的呢?
我大致浏览了一下围剿赵本山的文章,也认真拜读了几篇,归纳起来赵本山的“罪状”共有六条:1、赵本山没文化,因此作品低俗。2、赵本山抛弃了二人转的精华,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应该取消二人转传承人的资格。3、赵本山的作品拿残疾人取乐,是封建文化的糟粕。4、建“刘老根会馆”是在破坏文物。5、代言“蚁力神”坑骗消费者。6、当年赵本山与薄王走得过近,是不是也有政治问题。
这几乎就是赵本山“罪状”的全部。至于抄出黄金多少,涉黑杀人等等这类谣言傻子都能看出来是瞎编的。如果是事实早就该抓起来关进监狱了。
就因为网上出现了这些围剿赵本山的文章,很多电视台怕受牵连,纷纷撤下了与赵本山及徒弟们相关的文艺作品,以洗刷自己的清白。这可真是墙倒众人推呀!
在这个关键点上,作为一个已经退了休的综艺节目导演,我不得不为中国老百姓、为中国的大众文艺说上几句公道话了。不然这些人的肆无忌惮有点像搞文化大革命了!
在赵本山的问题上我为什么说我是在为中国老百姓、为中国的大众文艺说几句公道话呢?!是因为这些年来,不管是哪个电视台的什么栏目,只要有赵本山或他的弟子们出现,收视率肯定是直线上升的。2002年,我在辽宁铁岭做了一期节目,题目叫《快乐铁岭》。这期节目的现场嘉宾就是赵本山的团队。当时中央七套的电视信号在全国落地不到百分之二十,可那期节目收视率竟然达到了1.2。就现在而言,央视七套农业节目的收视率能达到0.5都有困难。可要知道现在央视七套的电视信号在全国落地已经是百分之百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老百姓喜欢看赵本山的表演,老百姓喜欢赵本山的团队!早就说过,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我想问问围剿赵本山的人,老百姓喜欢的东西你们为什么非要批判围剿呢?!难道中国的老百姓都低俗,只有你们高雅吗?!我认为围剿赵本山的行为,就是在剥夺大众的娱乐权!
好了!时代不同了,我不能用语录说事。但我可以用现在的法律法规说事。那我就先说说在各种打击赵本山的文章中我归纳出来的第一条:赵本山没文化,因此作品低俗。
说赵本山的演出低俗不是从这次开始的,我记得前些年有一位等级比较高的(可能是人大代表),好像是南方的一个什么剧种的女演员在一次大会上接受采访时公开说赵本山的演出低俗,引起了一片唏嘘之声。然后又有一个叫木虫的撰文《赵本山的帽子还能戴多少年》,也提到了赵本山的表演低俗。这次站出公开指责赵本山低俗的带头人是一个叫肖鹰的教授。当然还不止是他们,在私下里我也听到过一小部分“小资”们说赵本山的表演低俗。
那么到底什么是低俗呢?低俗有没有一个标准和定议?我相信不是演艺、娱乐圈的专业人士是不会去研究的探讨的。可我必须知道,如果综艺节目导演不知道什么是低俗岂不是要犯错误?!
中国目前低俗的定义是这样的:对青少年构成毒害的,以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这些内容符合这三个方面,通常可以界定为低俗。这个定义可不是我说的,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中国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说的。
官方的标准定义我已经摆在这里了,大家看看,再回忆一下赵本山及弟子们的文艺作品能不能构不成低俗,回答是肯定的,没出圈儿。既然如此构不成低俗,那围剿赵本山的人的行为不仅仅是在贬低赵本山,也是在污辱全国的大部分电视观众,更是在贬低全国各家电视台的审美能力,因为这之前他们都在争着抢着请他们去做节目。
我在这里奉劝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没弄懂什么是低俗之前,先别撰文围剿讨伐,岂不可笑?!
大众是哪个国家的我站在综艺节目导演的角度认为,批判决赵本山的第一条“低俗”不成立。好了!咱们再探讨第二条:赵本山抛弃了二人转的精华,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应该取消二人转传承人的资格。
在围剿赵本山的文章中,肖鹰教授表示,他去东北的时候与一些二人转专家们探讨过二人转。文中流露出了那些二人转专家们对赵本山的不满,认为赵本山搞的不是真正的二人转,是在挂羊头卖狗肉。
说实话,我也不太懂二人转。但我比一般人要懂得多。因为以前我在文化馆工作过。国家对文化建设投入的资金比较少,全国的文化馆不得不用以文补文搞创收来补贴文化工作。东北
的文化馆基本上都搞过二人转剧场,所以我对早年的二人转比较熟悉。早年的二人转就是传统的二人转,以唱一整本戏为主,观看者寥寥,二人转演员不仅分不到份儿钱,就连饭都混不上。饿急了,不得不去饭馆“折摞”(捡剩酒剩菜剩饭),回来后坐在舞台上喝两口。晚上就睡在舞台后面,被子又脏又破。到了八十年代末期,二人转基本就没人看了,大部分二人转演员不得不转行,离开了二人转。
自从赵本山把二人转元素融入了小品,不仅赢得了全国人民的喜爱,也挽救了二人转这个剧种。
有人说传统二人转不是这样的。这个说法没错。可传统的也得有人看呀!我上面讲的就是当年传统二人转的真实情景,如果还是按照传统的演法一层不变,那二人转这个剧种就死定了。不死也得国家拿钱养着,因为是非物质遗产啊!
现在,国家每年都要拿出很多钱来养着全国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剧种,可东北二人转不用国家拿钱,不仅自给自足,还向国家纳税。从这一点上看,赵本山不仅挽救了二人转,也改变了二人转演员的命运。就目前二人转的欣欣向荣景象,就算你不愿意表扬,也不该批评吧?!其实我早就想过,也跟二人转演员说过,中国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神,也叫行业神。
比如木匠供奉鲁班,商界供奉赵公明,武馆供奉达摩,医药界供奉孙思邈,砖瓦业供奉老君,沿海渔民供奉妈祖等等,依我看,二人转的舞台上不该再供奉“大师兄”了,该供赵本山!
从传承的角度讲,赵本山并没有放弃传统的东西,他手下的弟子们个个都会唱传统的二人转,他的大徒弟李正春(在《刘老根》里饰演冯乡长),在我的节目里跟李静(在《刘老根》里饰演大辣椒)能唱整本的《大西厢》,说来就来。李正春说,所有的真正二人转演员都会唱传统的二人转,只是唱了没人听,没人听就不上座,不上座就没有钱,没有钱的剧种只有死路一条。
插科打诨讲笑话,九腔十八调,调调不着调,模仿现挂在传统的二人转里一直都是有的。就是因为赵本山把这个元素在二人转里放大了,二人转才有了起死回生,才有了看东北小品中的笑声不断。
中华文化一要传承,二要发展。传统的要保留,要传下去,但为了能传下去,也得发展,也得改变。全靠国家拿钱养着的剧种是没有出路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赵本山这个二人转的传承人当之无愧!
好了!咱们再探讨赵本山“罪状”的第三条:赵本山的作品拿残疾人取乐,是封建文化的糟粕。
在众多围剿赵本山的文章里,讨伐最多的就是这一条。因为赵本山在小品里扮演过盲人,在电视剧中用斗鸡眼塑造过人物,他的弟子也演过傻子、结巴、聋子-------
说真话,用精神正常、身体健康的人制造笑话,是文艺界最大的难题。于是文艺作品中就出现了用思维有问题的,身体有残疾的人物进入作品中去搞笑。这不是赵本山发明的,古今中外都有。远的不说,就说现代的。相声《打岔》,是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石富宽合说的相声。这段相声的主体,就是聋子听不清别人说话,用谐音打岔,引发出一系列的笑话。此作品被列为经典相声。如果按照围剿文章中的观点,这该是拿聋人取乐吧?!那么著名相声演员李金斗和李建华合说的相声《费劲》,就应该是拿结巴取乐了!那么李建华和赵连甲演的小品《五毛钱俩儿》,更是拿傻子取乐!相声演员付强、李金斗、李建华合说的相声《训徒》,也没逃过拿残疾人取乐的定议。
疯子、傻子在文学作品中,在戏剧作品中,在影视作品中更是屡见不鲜。早年的戏曲《傻子拜寿》、民间故事《傻姑爷》、东北大秧歌中的“傻柱子”,小说《尘埃落定》中的傻子,电影《洗澡》中的傻子二明(姜武饰演)、电视剧《士兵突击》中的许三多(王保强饰演),
还有《阿甘正传》中的阿甘,《济公》中的济公,都有被读者和观众称之为傻子。那么什么是疯?什么是傻?有实体病的是真疯真傻。没实体病,被人称之为傻子的,其实就是个实在人;比如许三多、阿甘、济公。在文艺作品中塑造疯子傻子,要看作者或导演的初衷,在作品中塑造的疯子傻子是善良的,是正确使用的,就是善的,就是好的。
南京师范大学的于静,曾撰写过一篇论文,《论文学作品中的傻子形象》。那是一篇优秀的论文,如果认为在文艺作品中出现傻子、疯子、瞎子、聋子、哑巴、结巴,就是拿残疾人取乐的可以去读一读。
中国古代出现过,中国的现代千万不要出现演出狱。如果那样的话,电影《虎口脱险》中德军打飞机的高射机手就是在拿斗鸡眼儿患者取乐;戴眼罩的海盗船长、土匪头子就是拿一只眼有残疾的患者取乐;戏剧影视中扮演坏人的头上脸上出现刀疤,那就是拿脸上有疤痕的人取乐-------如此类推,中国的戏剧、影视都没法搞了!
所以我认为赵本山的第三条“罪状”,根本就不是拿残疾人取乐,如果非得算,那既不是赵本山的首开先河,他的作品与其它的文艺作品相比,也不算过分。况且这根本就不是拿残疾人取乐!
所以我认为,我们不要在“”这个怪物还没有被彻底消灭时,再来一个“演出狱”,那才是中国文艺的悲哀呢!
那么咱们再看第四条:建“刘老根会馆”是在破坏文物。
文物保护是有法的,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保护的范围、方法都不一样。赵本山买的民房是属于哪一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我不知道,也没去调查。但我觉得文物房产转卖,该由文物部门把关,出面办手续。如果国家规定属于文物的房产不准卖,那房管局就不该给办理过户手续。另外文物房产的装修,哪些地方能折,什么地方不能动,都是应该有规定的。如果文物局什么都没说,产管局也没有干预,那就证明赵本山没有违反文物保护法。如果有规定,文物局没有提前告之,赵本山改建了,那文物局有渎职的错误。如果告之了,赵本山依然强行改建就是违法。既然已经建完了,也营业了好几年,文物局没有起诉赵本山,那就证明赵本山会馆的改建是在合法的文物保护条例之内。这只是我的推理。究竟赵本山会馆的改建犯没犯法,最终得由文物保护法做出解释。其它人的指三道四都是猜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四条说完了。咱们说说赵本山的第五条“罪状”:代言“蚁力神”坑骗消费者。
明星为产品代言、为产品作广告,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明星只有两项收入,一是演出的劳务费。另一个就是广告代言费。可中国的明星们为什么屡屡掉进虚假广告的陷井呢?我查看了近几年明星们代理虚假广告的案例,除了赵本山代言了“蚁力神”的虚假广告之外,还有葛优代言“亿霖”,巩俐代言“盖中盖口服液”,邓婕、倪萍代言“三鹿奶粉”,唐国强代言“新兴医院”,金巧巧代言“胡师傅无烟锅”,张国立代言“初元营养液”。石兰代言“洗斑魔力祛斑液”。刘嘉玲代言“SK-‖”,徐帆代言“天使丽人美容胶囊”,被明星们代言的,有保健品,有营养品,有化妆品,有林业基地、有生活用品等等。这些明星代言的产品被查出或假冒,或伪劣,或操作方法违规后,都被新闻媒体和大众舆论声讨过,也退了回了代言所得和广告所得。我就弄不懂为什么出现了这类问题之后,新闻媒体和老百姓就会极其统一的把板子打向明星?而明星们在舆论的压力下也会认错,并退掉代言费、广告费。这种是不是有点屈打成招的意思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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