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微博等新型大众传媒的普及,大众传媒在公共信息传达和社会舆论营造方面发挥着独特优势, 正在成为弱势体诉求合法权益的便捷通道。本文基于社会传播理论,分析大众传媒在增强弱势体话语权方面具体作用的发挥,并为今后大众传媒在弱势体中更好发挥此作用提出可行性措施。
关键词:大众传媒;弱势体;话语权;社会传播理论
在当前关于弱势体现状描述与话语体系下,社会弱势体形象经常是以一个有问题的“边缘体”出现。或许是为了吸引更多民众的关注和唏嘘,或许是为了将责任推到更广泛的公众范围中去,微博和上经常会发布一些关于社会底层人士行为表现和生活状况相关的事件,从而引发“热搜”和“刷屏”的现象,诸如“辱母杀人案”、“虹桥一”和“变形计丽表情包”等热点问题。
在这些问题的深层挖掘和评论分析背后,引发了人们对弱势体的深刻思考,弱势体越来越受到人们道义上的支持与理解尊重,增强了自身表达需求渴望的话语权,而这与大众传媒作用的发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基本概念
传播指的是人与人关系赖以成立和发展的机制——包括一切精神象征及其在空间中得到传递,在时间上得到保存的手段。
大众传播媒介,既指复制、传递信息的工具,也指某类传播组织机构,还包括出版物和影视、广播节目。大众传播媒介主要分为两大类:印刷类和电子类。印刷类大众传播媒介主要包括报纸和杂志;电子类大众传播媒介包括广播、电视和微博等。
弱势体,指因某种原因而造成自身在社会分层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社会财富分配时获得较少和较困难的一种社会体。一般具备收入低,职业差,文化程度低等特征。
话语是陈述事物之间的关系,系统地塑造他们所说的客体的实践,是理解、解释并决定
行动的那些知识、主张和实践的结构,是社会组织的架构和网络,在阻碍一些社会行动时也使另一些社会行动得以进行。
二、理论基础
社会传播理论认为,传播的意义在于,社会就是个体与个体的互动构成,而传播是社会互动的必经环节。不同形式的社会传播都代表着某种交流,这种交流对牵涉在内的个人来说影响是相互的。一方面,社会传播能满足人类的某些基本需要,诸如维持生活,享受教育或其他渴望达到的目标。另一方面,某些形式的传播经过时间的考验发展而成为在一定程度上稳定的文化和社会结构。
拉斯韦尔认为,传播的基本社会功能主要有环境监视功能、社会协调功能和社会遗产传承功能,一切社会传播活动的基本功能,包括人际关系传播、体传播、组织传播在内,都涵盖在此三项功能之中。首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类的生产生活也会随之改变,只有自行调解,充分掌控环境的改变并不断适应,才能生存下去。其次,社会是一个有机体,这和斯宾塞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各部分只有进行合理的分工与合作,才能维持社会的平衡与统一。最后,人类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是不断吸收汲取前任的经验教训,取其
精华,去其糟粕,批判地进行继承和创新,并将这些经验知识通过各种媒介记录和保存下来,留给后代进行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三、大众传媒在弱势体中发挥的作用
首先, 大众传媒为弱势体自身话语表达提供了便利的途径,是自下而上传递信息的方式。目前现有的各种制度化交流渠道, 都具有间接性的特点, 不便直接沟通表达,因此弱势体的问题和需求不能如愿以偿地被直接让上级部门知道并采取措施解决。而大众传媒凭借自身信息公开性、显著性和直达性的特点,顺理成章地获得了弱势体的青睐,成为他们话语权表达的重要利器。具体来说,大众传媒主要有两个优点:一是便利性与简化性,它摒弃了冗杂麻烦甚至不必要的诸多环节, 促进弱势体满足自身需要的直接表达。二是融合性和联系性,它作为联结人民众与政府部门的纽带,为弱势体代言,表达需求,陈述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增强决策的有效性与科学性。
其次, 大众传媒能够增强弱势体信心,主动利用自身话语权。处在社会底层的弱势体,在各自的生命历程中往往都经历过自身合法利益被损害的事情, 从而产生不满、愤懑和怨恨的情绪,在积压到一定程度后,利益表达和需求和渴望更加强烈。但现有的正式制度
结构有着形式主义和体制僵化的问题,存在门槛过高,成本太大,效率过慢等弊端,造成弱势体的问题需求很难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转而怨天尤人,对自我价值评价低,丧失信心,自暴自弃。大众传媒通过大量生产、复制和广范围传播信息, 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信息渗透到整个社会当中去, 凭借社会舆论声势来建构起“社会热点问题”。而这些“社会热点问题”往往会吸引各界人士的目光,从而达到被政府部门重视的目的,关于弱势体生活现状的相关信息也能为政府部门所知晓。因此,弱势体的希望和信心被大众传媒重新唤醒,有勇气发出真实呼声与利益诉求,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 通过合理的渠道维护自身应得的合法权益。
最后, 大众传媒为探索弱势体问题解决之道献计献策。大众传媒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公开性。弱势体通过大众传媒进行信息传播,行使自身话语权,大众传媒为弱势体搭建公开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平台供政府及社会不同利益阶层间进行互动交流, 整个社会透过此平台交换意见, 从而对问题的解决建言献策,集思广益。这既有助于疏导矛盾, 稳定弱势体的情绪,使其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怀和精神慰藉,也为寻求最终解决弱势体问题的道路搭建了平台。
四、反思与建议
大众是哪个国家的为什么要重视增强弱势体话语权?因为只有弱势体自身才有资格描述真正的“事实”。在社会建构论看来,“事实”具有多样性,地理环境,具体情景,社会经验等是其影响因素。因此,被社会主流话语建构起来的“事实”往往不关注是否“真实”,而只在乎是否“适合”的问题,我们可以判定一件事情是否达到了自己的心理满足和期待,但不能断定它是否“真实”。建构这些“事实”的就是话语,每个社会成员都是通过语言来彼此交流,在认知与互动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可以说,这个世界因语言被认识和分享。只有让弱势体充分使用自身的话语权,我们才可能真正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所在,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内在感受,发觉他们的潜在优势和生活智慧,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因此,大众传媒在宣传和发布消息内容时,应充分考虑弱势体自身作为当事人主体的主观体验和发掘他们生活中自我解救的智慧,并帮助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以期增强弱势体的话语权和主体性,及其与社会对话的能力。话语权的使用是一种互动的过程,并不是被动地接受既存的真理,不同体的语言将产生出不同的力量,但在允许大众自由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大众传媒作为公众平台,应规范与监督网友的话语表达方式,减少不文明用语和“骂战”现象的发生,给予弱势体应有的尊重与包容,和对道德规范与法律规则的捍卫与敬畏。
参考文献:
[1] 刘华蓉.大众传媒与政治[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 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3] 聂静虹.论大众传媒在利益表达中的功用[J].求实,2003(11) .
[4] 张福平.公共空间:大众传媒的必然选择[J].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6) .
[5] 杨敦显.媒介传播和民工的利益表达[J].当代传播,2005(6) .
[6] 杨明品,贺筱玲.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功能论[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2) .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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