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需求技术参数
(仅供参考)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货物需求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中包含裸车、运输、仓储、运输保险、质保期间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如供应商数量漏报、计算失误带来的后果,均视为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上牌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不包含在本次项目报价中。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办理车辆的临时牌照、上牌、购置税、车辆保险等相关法定手续,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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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符合其产品的质量保证要求。
3.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是原装合格正品,经查实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按原价货款退还采购人,同时,采购人按有关规定有权要求索赔。成交供应商保证所供货物能够在采购人所在地车管部门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