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引发的犯罪缘何增多
陈 楠 黄晓袁
源汇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河南 漯河 462000
【摘要】汽车租赁型因法律制度不完善、租赁公司缺乏防范意识等呈现出犯罪手法多样化、系列案件多发、重复作案现象增加等趋势,严重损害了汽车租赁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安全。本文从分析汽车租赁型案件频发的原因入手,提出相关的对策,以期有助于预防和减少这种问题的出现,净化汽车租赁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
【关键词】汽车租赁型;频发;原因;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节奏不断加快,汽车使用和普及率逐步上升,越来越成为人们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汽车租赁业作为一项新兴的服务行业也随之兴起,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因市场、行业管理机制不完善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行骗的土壤。近两年来,通过出卖、质押租赁汽车来套取现金、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问题层出不穷,汽车租赁型犯罪已成为一种多发、易发的新型案件,严重影响了汽车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2012年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案件20起,其中因汽车租赁引发的案件占到12起,占整个案件的60%。下面,笔者将结合办案实践及该行业现状对汽车租赁型犯罪多发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一、诱使汽车租赁型频发的原因
(一)汽车租赁公司防范意识不强
由于汽车租赁行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多数汽车租赁公司以片面追求经济利润为目的,对行为认识不清,或存在侥幸心理,未能形成足够的防范意识,未能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未能设立严格的出租程序,从而在审查租车人身份时掉以轻心、简化程序,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根据规定,租赁公司一般要对租车人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及担保人的信息进行审查。但在实践中,一方面,由于汽车租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租赁公司为招揽顾客,故意简化租车手续,降低租车条件,轻信租车人一面之词,而不对其实际情况作进一步了解,甚至存在许多因租车人多次租车或经熟人介绍而免除其一切租车手续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肆虐,租赁公司普遍虚存在身份识别难的问题,但这一问题并非不可解决,只是租赁公司往往抱着放任、侥幸的态度,并不对其真伪做严格的判断。汽车被骗后,又往往试图私下协商解决,不及时报案,给公安机关及时破案挽回经济损失带来很烦。
(二)汽车租赁知识宣传力度不够
政府和司法部门对与汽车租赁有关的法律政策和注意事项的宣传不到位,未能形成完善的宣传体系。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汽车租赁案件报道不够广泛、深刻,未能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效果。汽车租赁相关知识宣传教育资源的匮乏,使得多数民众包括租赁公司获取知识的渠道比较模糊,对汽车租赁相
关法律政策知识缺乏了解,一些不法分子对汽车租赁型行为的定性、法律后果缺乏认识,因此,铤而走险,铸成大错,悔之已晚。
(三)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尚不规范
目前,汽车租赁行业基本处于无序管理状态,汽车租赁行业准入审核制度和行业协会均未建立,行业准入门槛较低,自律性较差,对于流入租赁市场的汽车和出租人的相关信息无法及时掌握。当前,汽车租赁公司只要买来几辆汽车入户,到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缴纳税金,即开门营业,以至于汽车被骗租、典当、转手倒卖后,租赁公司无法明确其行业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报案、处理,被转手倒卖的汽车很难追回。此外,一些手续不全、来路不明的“二手车”流向汽车租赁市场,有些个体车主将私人汽车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出租,并私自租赁汽车牟利,都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
(四)汽车租赁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在司法实践中,汽车租赁型如构成犯罪,通常被定性为“合同罪”,对于合同,我国刑事法律体系规定得较为完善,并对如何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做了列举式规定。但汽车租赁型案件涉及面广,有自身的特殊性,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上访案件,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实践证明,现有规定已无法完全适应打击、防止汽车租赁犯罪的需要,这也是近年来汽车租赁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防范汽车租赁型发生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针对汽车租赁型案件高发态势,充分发挥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大力宣传已破获的典型案件及相关法律政策、租车知识,使租赁公司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严把审查关,切忌只形式审查而不实质审查,使公众认清不法分子行骗的计谋,面对高利诱惑,权衡得失,谨慎放贷,从源头上遏制案件的发生。
汽车防盗装置(二)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行业管理
首先,建立行业审核制度,对汽车租赁公司的成立严格审批,提高最低注册资金,对审查车辆来源及登记情况严格审查,提高准入门槛。其次,成立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统一管理,加强自律。一是行业协会汇总有关承租人的信用状况,建立承租人信用机制,为成员公司提供参考。二是定期召开成员公司会议,分析、总结租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经验教训,交流借鉴。三是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对成员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租车的,通知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处罚。
(三)引进技术手段,强化安全保障
汽车租赁公司应引进先进的证件鉴别技术,对承租人提供的证件认真甄别。同时,在待出租的汽车上安装GPS等电子防盗装置,并对装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维修,确保运行安全,对外租车辆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车辆失去踪迹,防盗装置有人为破坏之嫌,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以便尽快追回车辆,也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法律制度,加大打击力度
鉴于此类案件多发、易发,笔者认为,将此类案件单列为新的罪名、适用更为严厉的刑罚更为妥当。一方面,此类案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更大,涉案金额通常更高,适用更为严厉的刑罚,符合罪行相适应原则;另一方面,汽车租赁型案件涉及三个环节,有自身的特殊性,现有法律有关“合同”的规定并不完全适应此类案件。
此外,事后往往发生租赁公司通过诉讼将被骗车辆追回,而第三人因行骗者无力偿债难以挽回经济损失的现象,由此引发的涉检上访案件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这一问题,尚待法律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分担与责任追究机制,以便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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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