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1一件式铝车轮的动不平衡量检测模式
主要有三种模式: A+E、A+C和B+C 。分别适用于Ⅰ型轮辋—前、后轮辋均为标准形式(轮辋端部有突缘),Ⅱ型轮辋—后轮辋为标准形式、前轮辋为非标准形式(轮辋端部无突缘)和Ⅲ型轮辋—前、后轮辋均为非标准形式的车轮。见图1、图2、图3所示。
                      图1 Ⅰ型轮辋
图2 Ⅱ型轮辋
图3 Ⅲ型轮辋
5.9.2动不平衡值要求
5.9.2.1一件式铝车轮的A+E模式动不平衡值要求见表5
表5  A+E模式动不平衡量要求(不带气门嘴) 单位:g
轮辋标定直径
≤14
测量位置
表面A
表面E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后/涂装/抛光
≤11
≤17
≤25
电镀成品
≤13
≤21
≤30
轮辋标定直径
15″~17″
测量位置
表面A
表面E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13
≤21
≤30
电镀
≤18
≤28
≤40
轮辋标定直径
18″~19.5″
测量位置
表面A
表面E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18
≤28
≤40
电镀
≤22
≤35
≤50
轮辋标定直径
20″~21″
测量位置
表面A
表面E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34
≤52
≤75
电镀
≤38
≤60
≤85
轮辋标定直径
22
测量位置
表面A
表面E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45
≤70
≤100
电镀
≤50
≤77
≤110
轮辋标定直径
23~24″
测量位置
表面A
表面E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50
≤77
≤110
电镀
≤55
≤84
≤120
轮辋标定直径
25~26″
测量位置
表面A
表面E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58
≤91
≤130
电镀
≤63
≤98
≤140
  轮辋标定直径
28~30″汽车168
测量位置
表面A
表面E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81
≤126
≤180
电镀
≤90
≤140
≤200
注:对单个测量面的不平衡量检测结果必须合格,同时两个测量面相加(A+E)的和也必须满足表中的总值要求。
5.9.2.2一件式铝车轮的A+C、B+C模式动不平衡值要求见表6
表6  A+C、B+C模式动不平衡量要求(不带气门嘴) 单位:g
轮辋标定直径
≤14
测量位置
表面A/B
表面C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后/涂装/抛光
≤13
≤21
≤30
电镀成品
≤18
≤28
≤40
轮辋标定直径
15″~17″
测量位置
表面A/B
表面C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16
≤25
≤35
电镀
≤20
≤31
≤45
轮辋标定直径
18″~19.5″
测量位置
表面A/B
表面C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22
≤35
≤50
电镀
≤27
≤42
≤60
轮辋标定直径
20″~21″
测量位置
表面A/B
表面C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45
≤70
≤100
电镀
≤50
≤77
≤110
轮辋标定直径
22″
测量位置
表面A/B
表面C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58
≤91
≤130
电镀
≤63
≤98
≤140
轮辋标定直径
23~24″
测量位置
表面A/B
表面C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67
≤105
≤150
电镀
≤72
≤112
≤160
    轮辋标定直径
25″~26″
测量位置
表面A/B
表面C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76
≤119
≤170
电镀
≤85
≤133
≤190
续表6
    轮辋标定直径
28″~30″
测量位置
表面A/B
表面C
总值
车轮表面处理方式
机加工/涂装/抛光
≤108
≤168
≤240
电镀
≤117
≤182
≤260
注:对单个测量面的不平衡量检测结果必须合格,同时两个测量面相加(A+C或B+C)的和也必须满足表中的总值要求。
5.9.3一件式铝车轮产品的静不平衡要求
必要时,轮辋标定直径16″的一件式铝车轮产品应进行静不平衡检测,静不平衡量要求见表7。
表7 一件式铝车轮的静不平衡量要求(不带气门嘴)  单位:g
序号
轮辋标定直径
机加工后/涂装/抛光
电镀成品
1
 ≤14″
≤25
≤30
2
15~16″
≤30
≤35
5.9.4两件式铝车轮(前轮辋—轮辐构件与后轮辋组合)的不平衡量要求
两件式铝车轮检测前轮辋—轮辐构件的静不平衡量,具体要求见表8。
表8轮辋—轮辐构件的静不平衡量要求 (不带气门嘴)  单位:g
序号
轮辋标定直径
机加工后/涂装/抛光
电镀成品
1
≤20″ 
≤35
≤40
2
22~24″
≤45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