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1.28
∙【字 号】常政办发〔2022〕10号
∙常州汽车网【施行日期】2022.0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
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附件: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
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锻铸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新优势。根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6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党代会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推进“532”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着力打造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标准打造长三角产业中轴,助力常州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专精特新”理念成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和行动先导;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发展动力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5年,我市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实现倍增,达到50家,保持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地位;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达到100家,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进入“专精特新”小巨人30强城市;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350家,市级培育库企业数达到2000家;全市“专精特新”上市企业数实现倍增,达到60家;“专精特新”企业产值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速5个百分点,投资增速高于全市工业投资增速5个百分点;独角兽企业达到5家,15家企业进入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
三、重点任务
(一)梯度培育
1. 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以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资扩产等方式转型升级,实现上规模目标。各地政府建立
相关奖励机制,对首次新增纳入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全市平均每年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600家以上。(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专精特新”培育库建设。围绕壮大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突出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依托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扩充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对培育库企业进行滚动发展、动态管理,每年扩充培育库企业300家以上。(市工信局)
3. 积极培育“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不断扩大市级培育规模,每年认定60家以上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现有政策,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组织企业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每年争取6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现有政策给予地方贡献增量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做优做强。加快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引领产业发展的领航企业、独角兽和单项冠军。打造集成电路、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碳复合材料等八大高
成长性产业链,到2025年,每条产业链培育3-5家链主企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对全市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进行专项统计,监测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并进行能耗分析和提前预警;科学掌握“专精特新”企业运行发展动态,定期发布企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市统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提升
6.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专精特新”企业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破解产业链卡脖子技术瓶颈,填补国内空白,对重大创新攻关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助。推动全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放。对“专精特新”企业建立的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前期运营经费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任务。建立“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优先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对获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应用。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产学研技术供需对接,推动一批技术创新成果落地。“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及应用场景”政策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常州市创新产品认定,对认定的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按照现有政策上限给予扶持。(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在常高校配合)
8. 加大技改支持力度。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实施的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参照现有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政策进行扶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动专利标准提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利强链计划,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布局国内和海外发明专利。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对“专精特新”企业发明专利和参与标准化工作按政策给予奖励。到2025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9件。(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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