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辉(常交道罚字[2022]00891号)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互联网 
【发文案号】常交道罚字[2022]00891号 
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0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12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13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110 
【处罚日期】2022.06.09 
【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 
【处罚机关】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常州市 
【处罚对象】郑辉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8.22 16: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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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相对人名称
郑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交道罚字[2022]00891号
处罚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09
处罚内容
警告、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
2022年06月08日14时55分,当事人郑辉驾驶车辆苏D62Q22蓝在天宁区武澄西路与大明北路交叉口附近因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处罚机关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40001410971XX
数据来源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40001410971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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