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精品销售合同
第一篇:汽车精品销售合同
深圳市锦上阳光汽车精品科技有限公司
汽 车 用 品 销 售 合 同
乙方:深圳市锦上阳光汽车精品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0年月日
签订地点:(若以邮寄方式签订,则地点默认为甲方公司所在地)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授权甲方销售其所代理、经营的系列汽车用品,双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产品。
2、经鉴定属乙方所供货品的质量问题,则无条件退换,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3、甲方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处理。
4、乙方根据产品不同种类提供质量保证期,在保证期内,若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换(具体质保期限附在正式报价单中)。
二、产品价格
1、乙方对其供应给甲方的产品提供准确、合理的报价,报价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给甲方。
2、乙方保持其产品供货价格的稳定性,如需调整价格,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给甲方。
3、产品报价包含 17% 增值税、含运费(附件1);
杭州汽车4、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确定的货品价格可作为双方约定之价格,在双方书面明确约定适用约定价格时,可适用该价格。
三、订货与到货确认
1、乙方提供产品给甲方销售,由甲方指定发货地点;
2、乙方将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发往至指定地点;交货时,乙方必须附上《发货清单》;甲方电 话: 0755-2650 72140755-2650 3615传 真:0755-2650 8159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特发信息六楼邮 编:518000
深圳市锦上阳光汽车精品科技有限公司 收货人须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并在《发货清单》上签名后交于送货人,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时如有损坏或变形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处理。签收后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乙方概不负责。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26日-30日,与甲方核对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账款;
2、双方确认账款金额无误后,乙方开据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3、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合同终止及续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对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再续约,合同自动终止。
六、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有效期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包含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赔偿受害方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解决。
电 话: 0755-2650 72140755-2650 3615传 真:0755-2650 8159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特发信息六楼邮 编:518000
深圳市锦上阳光汽车精品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 方:深圳市锦上阳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特发信息大厦六楼 电 话:0755-2650 3615/2650 7214 传 真:0755-2650 8159 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电 话: 0755-2650 72140755-2650 3615传 真:0755-2650 8159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特发信息六楼邮 编:518000
第二篇:汽车销售合同
汽车销售合同
甲方(单位):乙方:
身份证号(机构代码):电话:
地址:地址: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向乙方购置下列汽车:
1、购车品牌型号辆,颜。
2、销售价: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元)
3、元)
二、甲方购车付款方式:
1、全款 □是
2、按揭□是
1、甲方全款购车:乙方收到甲方订金后预计在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地震、国家政策、)无法如期交车则不构成乙方违约,乙方无需因此承担损失或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车款工作日内开出发票并将车辆交付甲方。
2、甲方按揭购车:(人民币)的汽车分期贷款,并遵守与之相关的所有规定(续签按揭购车合同、分期付款的申请、借款合同、以及担保手续另行办理)。乙方交车日期以银行批复为准,若消费贷款未获批准本合同终止,乙方退回甲方所交的订金,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与银行贷款到账工作日内开出发票并将车辆交付甲方(遇不可抗拒因素不构成乙方违约)。
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车通知后三天内前来付款提车,若甲方不能按期前来付款,应及时通知乙方,付款期限可再顺延三天,到期仍不能付款甲方需以所欠车款3%向乙方交纳滞纳金,超过二十天仍不付清车款时,订金不予退回,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在车辆交付时应仔细验收,如有异议应在验车时当场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处理或调换,若无异议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交接单,签署后视为乙方交付的车辆合格。
五、本合同不可转让,其任何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发生其他条款外情况时,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尽可能符合签订本合同目的的条款取代无效条款,如无法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为:1按揭购车合同2车辆交接单3收款证明4按揭结算单5保险承诺书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汽车销售合同
甲方:浙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