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5.06.23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中牟汽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3年8月,省环境保护厅在郑州市组织召开了《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查会,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小组的审查结论和郑州市环保局初审意见(郑环审〔2014〕288号),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位于中牟县城南部,范围为:官渡大街以南、文通路以东、郑民高速以北、解放路以西所围合的区域,规划总面积为22.2681平方公里,规划的主导产业为汽车整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二、《报告书》从规划选址、主导产业定位、规划布局和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等方面分析了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估,并针对集聚区现状及规划实施强化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报告书》采用的基础数据翔实,评价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可行,对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合理,可作为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修改以及今后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依据。
  三、总体上分析,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与《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郑汴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中牟县城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中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要求和发展方向基本一致。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的基础上,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敏感性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优化调整发展规划。
  (一)合理用地布局
  进一步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保持规划之间一致;优化用地布局,在开发过程中不应随意改变各用地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并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充分考虑各功能区相互干扰、影响问题,减小各功能区之间的不利影响,工业区与生活居住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区内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二)优化产业结构
  入驻项目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符合集聚区功能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入驻;限制能耗高、废水量大污染重的汽车玻璃生产、橡胶轮胎入驻;禁止电镀、铅蓄电池等行业入驻。
  (三)尽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加快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完善配套污水管网,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确保入区企业外排废水全部经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减少对地表水的影响。集聚区应实施集中供热、供气,实现集聚区集中供热,新建项目不得建设燃煤锅炉,逐步关闭区内自备锅炉。
郑州汽车用品展会  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积极探索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外排固废应统一运至专用处置场安全处置,严禁企业随意弃置;设置生活垃圾中转站及收集系统,生活垃圾统一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要做到安全处置,确保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采取集中供热、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抓紧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排放量,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尽快实现集聚区集中供水,逐步关停企业自备水井。定期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建立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
  加强集聚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集聚区风险防范体系以及风险
防范应急预案;基础设施和企业内部生产运营管理中,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六)注重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落实规划和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建设方案。在园区边界、集聚区各组团之间、园区道路两侧应适当建设绿化(隔离)带。
  (七)妥善安置搬迁居民
  根据规划实施的进度,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对居民及时拆迁,妥善安置。当地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和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加迁居民的培训,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注意加强搬迁居民的就业、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体系建设,保证其生活基本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五、加强集聚区环境监督管理,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编制并实施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入区项目建设。建立环境管理(含监测)资料档案,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及培训,实施环境保护动态化管理。
  六、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实施及开发建设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管理。
  七、建议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尽快按照本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在规划实施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开发与建设;适时进行阶段性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对以后的规划开发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对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附件: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名单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