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磊:加快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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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材料产业》 2018年第4期
    邹磊:加快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磊建议,我国要大力发展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支撑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推动传统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邹磊介绍,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和规划,大力支持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尤其是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尽管如此,国内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产业集中度不高、基础研发与核心技术投入不足、应用领域支持不足,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力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为加快推进我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邹磊建议:一是将氢能与燃料电池纳入国家能源体系,制订国家氢能与燃料电池发展战略及实施路线图。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设立氢能国家重大专项,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氢能与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专业标准体系和供应链体系,突破制约燃料电池产业推广的成本和使用寿命等关键问题,鼓励研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三是加速推进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布局,大力推广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在国防、车用动力、分
布式能源、储能装备等方向的跨领域应用,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装备制造业发展。四是确定国内氢能供应在交通领域应用的技术路线,加强氢气生产、储运和加氢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和建设。五是完善政府支持和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动我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六是鼓励企业在新产业培育过程中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充分运用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岗位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手段,激发创新活力,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吴端华:动力电池标准应从更深层次统一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汽车株洲分公司维修工、高级技师吴端华建议,动力电池标准应该从更深层次进行统一,包括电池组的外形尺寸、固定方式、接口、BMS协议等,乃至动力电池可实现快速拆装的固定方式、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接口等。
    他建议,更深层次统一动力电池标准,实行租赁电池互换政策,方便替代与转换;动力电池固定方式统一为快速拆装结构,在固定能源补充点可以快速更换电池、补充电能,以解决充电时间长问题。开展电池专业管理政策导向,推动电池管理行业发展,促进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及充电站运营与管理,实现电池能量补充更换及电池折旧回收等功能。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储电能力更强大、质量更轻的新能源车专用电池,统一各类新能源车的充电接头、接口,规定新能源车的充电接口是交流或是直流等标准。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协调各级政府和部门,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谈民强:加强换电用动力电池规格标准化
    全国人大代表、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谈民强认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规格的标准化是电动汽车换电模式推广的基础和前提,也有利于动力电池的批量回收及梯次利用。为此,他建议加强换电用动力电池规格标准化。谈民强介绍,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的整合,除Q C / T 840-201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进行过尝试外,一些大型企业也进行了相关的整合和试验,并制定了相关标准。现有应用该标准的企业如众泰、东风、康迪、南京汽车等,生产及应用的车辆超过8万辆。使用以上国家电网标准尺寸电池包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已大于4亿k m,通过实际使用,已充分证明该类电池包对车型的普遍适用性。鉴于实践中的良好表现,未来可预期的电池包使用数量可达到66.3万箱(约13.5万辆汽车)。
    谈民强建议,由工信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在已有国家电网标准定义的5个动力电池包规格尺寸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适合换电模式的动力电池尺寸标准(包括电池箱连接器插头位置等),面向全国推广。
    蓝闽波:推动电动汽车智能有序充电和电池梯次利用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蓝闽波介绍,目前电动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主要是锂离子电池,按照车载动力使用标准,当电动汽车电池的容量下降到额定容量的 80%后就不宜继续使用。锂离子电池直接淘汰,一方面将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如回收处理不当,将造成新的二次污染。
    蓝闽波认为,开展有序充电研究,开展电池梯次利用提高电网资源效率,是电动汽车产业规模化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积极探索有序充电服务模式,将为今后几年的电动汽车规模化市场推广,创造有利条件。为此,蓝闽波提出3点建议:
    第一,研究和完善智能有序充电、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标准,标准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阶段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果,结合电动汽车中远期发展规划,确保标准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探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服务,提高资源整体利用效率,通过技术、经济措施,引导电动汽车低谷充电、错峰充电、排队充电,提升电网设备和客户电力设备利用率,满足不断增长的规模化、多样化充电需求,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第三,加大车载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电池梯次利用和储能应用的补贴政策,鼓励各方参与。
    陈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亟待完善
南京汽车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介绍,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已达153万辆,预计至2020年将超过500万辆。但目前,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回收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新能源汽车回收政策体系不够健全。电池回收网络不畅通,电池流向难以监控,整车厂难以对所有已售车辆的动力电池做到从新车出售到最终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其次,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技术规范不够完善。各路资本跟风涌入,从业企业良莠不齐,部分回收电池浪费严重,规模集聚效应难以形成,影响行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
    为此,陈虹建议:设立新能源汽车回收资质,并与传统汽车回收资质分离;设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企业的技术准入门槛,推动梯级利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统一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园区;结合社会征信体系,由车主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相应责任;在补贴政策中,增加动力电池有效回收的因素考量;给予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研发补贴。
    周善红:立法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万顺机电集团董事长周善红表示,新能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此前,政府虽然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在加强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建立健全废旧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体系等方面做了规定,但由于政策并不具有强制性,且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这些政策并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为此,周善红建议,加快制定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法规。通过相关法律对蓄电池的标准化做出规
定,确保在拆解、检测环节的一致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同时,强化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储存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行业相关企业参与制定标准。
    周善红还建议,构建规模化、高效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要对电池的回收利用负责。并通过押金制度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废旧电池回收意识,积极引导其参与电池回收工作;加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提高废旧蓄电池的回收率;通过前贴补贴,税收优惠,保证回收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