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南京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复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3.28
【字 号】宁工商合[2012]10号
【施行日期】2012.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南京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复查的通知
(宁工商合〔2012〕10号)
各有关企业,各分局、区县工商局:
  依据《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市政府命名的南京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二、复查程序
  1、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复查和信用管理知识的培训(另行通知);
  2、企业进行信用评估;
  3、企业自报复查材料;
  4、有关部门进行信用会审;
  5、现场抽查;
  6、上报市政府批准;
  7、发还证书或发整改通知与撤销通知;
  8、市工商局政务网公告。
  三、被复查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查企业必须于2012年6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我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
  1、《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年度复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
  5、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任命文件的复印件;
  6、企业信用评估报告;
  7、《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原件;
  8、2011年反映企业新增加信用状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企业变更名称需递交《名称核准书》和新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四、复查标准
  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
  2、信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档案资料齐全;
  3、无受到行政处罚与司法判(裁)决败诉等失信行为记录;
  4、信用评估符合规定标准。
  5、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查的。
  五、复查要求
  1、企业必须按时报送材料;
  2、企业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3、企业申请推迟复查或放弃复查必须有书面材料。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各分局、区县工商局协助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
  2、对复查合格的企业,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加盖印章后发回;对有问题的企业报请市政府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其荣誉称号。
  3、复查相关表格在我局政务网(网址:v)“表格下载”栏“重守”中自行下载。
  4、: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地  址:玄武区珠江路696号1008室、1009室;
  电  话:84648943,84648945;
  联 系 人:邓利、严国富。
  附件:南京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南京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
  1、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南京中泰环境实业有限公司
  3、 南京埃科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4、 西门子电站自动化有限公司
  5、 南京电研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6、 南京中德保护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7、 南京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8、 南京新中惠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9、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10、南京中网卫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1、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南京双威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13、南京扬子石化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1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南京先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6、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7、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
  18、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19、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南京中富达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1、南京磐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23、南京都宝实业有限公司
  24、南京特种印刷有限公司
  25、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6、南京熊猫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27、南京新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