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工作程序
一、租赁服务工作程序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服务车辆管理,促使车辆、安全、健康、稳定、发展、使车辆规范有序运行,搞好服务规范,特制定本程序。
1、用车方电话或网上订单通知公司,告知用车车型、数量、时间、地点、人数、线路,公司业务科通知调度科制定运行线路计划,可根据用户的特殊需求提供。
2、调度科接到用车任务后,立即通知驾驶员检查、车容、车貌和车辆技术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机务科签章。
3、驾驶员凭车辆技术合格证签章,确认无误后,由安全科审检驾驶员资质并进行安全交待,签订安全责任书。
4、驾驶员凭车辆技术合格证和安全责任书,调度科确认无误后,发给《派车单》并通知财务。
5、财务科凭调度科出具《派车单》和《派车协议》开出《租车发票》,做好车辆租赁费用登记工作,驾驶员到办公室领取相应支持性物品。
6、驾驶员领到派车单后,要按照用户指定服务范围运行,如超范围要征得用户同意并及时告知公司调度科。
7、调度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面流程,合理科学的安排好用车运行计划。
8、调度科必须随时掌握用户和各企事业单位用车的流量和流向,科学合理的安排租赁车辆计划。
9、业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用户进行服务质量回访,根据用户的建议和意见,整改落实在服务过程中的不足,并负责结算相关租赁费用。
二、职能科室工作程序
1、严格执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保障用户租赁服务的安全、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尊重用户的需求,制定用户租车的日常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具体安排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教育等活动。
3、建立驾驶员服务信誉档案,提高服务质量,处理行车违章。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调动驾驶员爱岗敬业、遵章守纪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安全生产人员定期检查安全行车、车容车貌情况,制止违章行为,对违章行为作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建立健全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应急预案。
6、加强隐患排查,杜绝事故苗头。
7、利用网络和卫星定位系统,加强过程控制。对违章驾驶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举一反三,使每个驾驶员受到教育。
8、建立和保存车辆台帐和单车档案,对车辆实行动态管理。
9、负责协助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年审、维护、保养、安全例检等检测工作。
10、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车辆构造、原理、特点、驾驶操作、常见故障排除等技术常识培训。
11、按时、准确完成各项技术、消耗统计报表。
三、驾驶员工作程序
1、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出车前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并齐全有效,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确保车辆各项性能完好。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水平,服从调度命令,提前到达发车地点。
机动车仪表盘3、车辆起步时,要先查看车辆周围有无人员或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4、车辆起步时要先关好车门再起步,停车时车辆停稳后观察确定后再开车门,防止造成事故。
5、驾驶员在行车中应对提醒用户系好安全带。
6、超车、会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操作行驶。做到前车不让不超车,后车超车要让车,路窄会车先停车,遇到障碍不抢车,判断不准不开冒险车。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任何情况下不准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7、汽车在冰雪或险区道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8、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9、通过漫水路、桥时,应停车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低速通过。
10、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道口信号,服从看守人员的指挥。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要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11、车辆行经渡口时,必须服从渡口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地点依次待渡。车辆上下渡船时应低速慢行。
12、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速。会车时要距对面来车150米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保持良好的休息习惯,以保持足够的精力驾驶,避免产生疲劳,勉强行驶。
13、驾驶员开车时不准饮食、吸烟和闲谈。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直流供油等违章作业行为。
14、车辆在行驶中如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等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修理,并在车后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严禁在行车道上修车或车辆“带病”行驶。
15、必须千方百计保证用户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
16、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确保行车安全。
17、驾驶员和用户必须系好安全带。
18、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尽快将车带提高到50公里/小时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时,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19、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前后车辆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间距。
20、遇到大风、雨、雪、雾天或路面结冰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减速、谨慎驾驶。
21、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要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车道。驶入超车道超车后,应立即驶回行驶道。
2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转弯;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或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不准右侧超车;不准随意停车;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车;严禁在停车道上修车。
23、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停车时,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在行驶方向后15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尾灯。驾驶员和用户必
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向公司报告,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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