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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内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内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机动车仪表盘(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 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学校内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内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快学校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的科学管理,真正服务于教育教学、教研、会议及业务交流等工作,确保安全行车,保证全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适用范围
1、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2、来宾接待及学校重要会务用车。
3、校长、办公室主任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
1、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校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单位任何人均无权调度车辆,驾驶员也不得私自答应出车。
2、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否则驾驶员不得出车,出车用途与主任通知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严禁私自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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