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顺延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时限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5.2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5.21
北京小汽车指标【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顺延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时限的通告
  为解决部分市民和单位出售、报废车辆后,由于受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更新指标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个人和单位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进行顺延。具体通告如下:
  小客车更新指标申请截止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个人和单位,申请时限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小客车更新指标申请截止日不在上述时段的,仍应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完成申请并获得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告。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