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指标借用协议
鉴于乙方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甲方预购买车辆使用,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借用乙方名义,占用乙方指标(2012年9月26日申请)购买车辆(具体车况说明以实际购买的车辆为准)等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
北京小汽车指标一、乙方保证拥有的车辆配置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该车辆购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费用、登记费、保险费、相关税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所有费用票据、行驶证等与车辆相关的所有手续均归甲方保管、所有。
三、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四、购置车辆后,非因乙方原因,车辆发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承担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包括车辆的毁损、失窃以及与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等等。
五、车辆购买后,如发生需要乙方本人配合处理的情况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主张合同无效后,乙方应当无条件支付该车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承担车辆购买价款20%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负有保密义务,否则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影响由泄密方承担。
八、待甲方或其家人具备北京市购车资格后,将无条件与乙方该车牌进行
转换。
九、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效力。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机动车驾驶证证号:
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