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21.10.19
【分 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压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
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1年10月1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等文件要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切实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助力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2035年远景目标。
  二、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企业应当明确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以及相关负责人,由该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企业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健全涵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行监测、售后服务、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三、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产品安全性设计。企业应当制定产品安全性设计规范,并根据已销售车辆暴露的安全问题持续修订完善。安全性设计规范应细分为整车级、系统级、零部件级,包含但不限于整车功能安全、动力电池安全、使用操控安全、充换电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故障预警功能等。
  (四)强化供应商管理。企业应当对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以下简称“关键零部件”)供应商提出明确的产品安全指标要求,制定供应商能力审核及质量体系评价制度,定期开展供应商评估并形成报告。对于因产品质量引起召回的情况,应及时对相应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鼓励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开放与产品安全、质量分析等相关的必要数据协议。
  (五)严格生产质量管控。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合理设置安全质量监控节点,积极提高在线检测能力。产品下线时要100%进行整车绝缘测试、充放电测试、
淋雨测试等项目,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涉水抽检、路试抽检,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检测数据存档期限不低于产品预期生命周期。
  (六)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水平。企业应当与动力电池供应商积极开展设计协同,持续优化整车与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匹配以及热管理策略,明确动力电池使用安全边界,提高动力电池在碰撞、振动、挤压、充放电异常等状态下的安全防护能力。研究应用热失控实时监测预警装置和早期抑制及灭火措施。
  四、发挥企业监测平台效能
  (七)开展安全运行状态监测。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监测主体责任,自建或委托第三方建立企业监测平台,对已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应按照《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32960)要求上传监测数据,确保上传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监测数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境内存储,如需向提供,应当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八)建立隐患车辆排查机制。企业应当及时跟踪和确认长时间离线车辆的安全状态,并
记录离线原因;对于大面积聚集停放的车辆应开展专项排查,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存在批次性安全问题的车型,应立即主动召回。
  (九)强化运行数据分析挖掘。企业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数据的分析挖掘,持续优化产品在不同场景下的安全性能,并积极应用先进安全预警方法,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筛查和预警能力。
  五、提高售后服务能力
  (十)加强售后服务网点建设。企业应当根据市场规模、使用场景等情况合理布局售后服务网点和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完善售后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专用检测工具与设备,合理供应并妥善管理专用备件,提升服务人员安全服务意识以及新能源汽车检测、维修、保养、召回实施和应急处理等技能,确保各服务网点具有必要的售后服务能力、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能力。
  (十一)优化维护保养服务。企业应当细化产品维护保养项目,提供维护保养手册并及时通知用户进行维护保养。在维修保养时加强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检测,结合车辆使用年限、行
驶里程、故障报警信息等开展安全隐患抽样检测,及时发现产品安全隐患并妥善处理,对存在同一质量缺陷的同类产品要主动召回。
  (十二)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车辆。企业应当提供驾乘操作规范手册,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的用车养车习惯,指导消费者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进行妥善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客户档案制度,确保及时精准确定缺陷汽车产品范围。
  六、做好事故响应处置
  (十三)提供应急响应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和预案,建立7×24小时事故应急响应通道,并明确告知消费者应急报警方式,确保可及时、准确接收用户报警信息,并进行记录和妥善处理,积极降低事故损失。
  (十四)深化事故调查分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度,车辆发生起火燃烧、涉嫌失控等安全事故时,应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深入研判事故原因,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车辆事故数据、事故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