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苏琪尔电动车有限公司
电动车成车检验规程
版 本 号: 试行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13-07-13 发布 2013-11-1 实施
台州苏琪尔电动车有限公司技质部 发 布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苏琪尔系列两轮电动车的成车出厂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苏琪尔系列两轮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的出厂检验和产品质量检查评定。
二、引用标准
GB17761-1999 |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
GB3565-2005 | 自行车安全要求 |
GB/T1217-1991 | 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 |
GB/T2184-1995 | 自行车铝合金阳极氧化技术条件 |
GB16735-2004 |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
GB15365-1994 |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
GB7258-2004 |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GB17353-1998 | 摩托车和轻便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 |
GB/T15364-1994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驻车性能试验方法 |
GB16169-2000 | 轻便摩托车噪音极限测试方法 |
QC/T60-1993 | 摩托车整车性能台架试验方法 |
GB/T5387-1994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爬坡能力试验方法 |
QB2191-1995 | 自行车反射器 |
QB/T1218-1991 | 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 |
三、基本要求
3.1术语
3.1.1 油漆涂层缺陷用语。
针孔:漆膜表面呈现针状小孔或毛孔的现象。
起皱:漆膜表面呈现凹凸不平且无规则线状折皱的现象。
桔皮:漆膜表面呈现桔皮状纹路的现象。
遮盖不良:涂敷过薄或涂料遮盖力差致使底隐约可见的现象。
裂纹:漆膜表面呈现不规则、深浅不同断裂纹路的现象。
脱落:漆膜从涂面呈现片状脱离的现象。
麻点(凹陷):涂层表面因水、油等异物影响致使涂料不能均匀附着而呈现凹坑的现象。
流痕(流漆):涂料流平不良,使漆面产生条痕现象。严重时称为流挂。
杂漆(发花):漆膜表面呈现不相溶的点或块的现象。
颗粒:漆膜表面附着颗粒状物质的现象。
锈痕:漆膜中产生锈点或接缝处呈现锈斑的现象。
砂纸纹:涂装干燥后,面漆仍可清楚地见到砂纸打磨纹的现象。
碰划伤:漆膜表面受外力碰伤而呈划痕的现象。
3.1.2 电镀层缺陷用语
锈蚀:镀层表面呈现锈点、锈斑的现象。
腐蚀物:镀层表面附有黑、白、绿等化学腐蚀物。
露底:镀层表面能见到本体材料泽的现象。
鼓泡:镀层表面出现大小不同的脱壳鼓起的现象。
剥落:镀层出现脱落的现象。
3.1.3 焊接缺陷用语
漏焊:按工艺规定应焊而未焊的部分。
夹渣:焊后残留在焊缝中的熔渣。
焊瘤:焊接过程中,溶化金属流淌起焊缝之外未熔化的母材上形成的金属瘤。
烧穿:焊接过程中,熔化金属自破口处背面流出,形成穿孔的缺陷。
凹坑:焊后在焊缝表面或焊缝背面形成的低于母材表面的局部低洼部分。
缺焊:由于填充金属不足,在焊缝表面形成的连续或断续的沟槽。
3.2. 整车表面油漆涂层外观要求
A.零件安装于整车,一眼可见,影响外观最明显的部位:如覆盖件。
B.人站立不易看到的部位或装饰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如车架、后平叉、主、侧支架等。
C.0.5米以上距离均不允许出现3.1.1所述之可视缺陷。
3.3电镀层要求
光亮度、泽要均匀,不应有锈蚀及化学腐蚀物、露底、鼓泡、剥落等缺陷,具有主要装饰作用的外露部分(如方向把、辐条轮辋、大灯等零部件的主要表面)及具有装饰作用的外露部分(如:后货架、轮轴、外露的螺栓螺母等零件)不应有针孔、粗糙、凸凹、斑、碰伤、划伤、底材伤、条纹、失光、灼伤等缺陷;处于半隐蔽、隐蔽状态具有装饰性要求的部位及仅做防腐要求的非装饰性部分,不允许存在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3.4焊接件要求
焊缝表面应呈均匀、整洁的鳞状波纹,应无低于表面的弧坑、残渣、漏焊、夹渣、气孔、咬边、烧穿、塌焊、裂纹,高出表面的焊瘤、焊渣按工艺要求应修平,外表面平整光滑,漆后基本上看不出焊接痕迹。
3.5塑料件外观要求
表面应光亮、泽均匀、不允许有明显的飞边、划伤、裂纹和凹陷。
3.6橡胶制件要求
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影响使用的有害伤痕、杂质、气泡、凹凸不平、棱角、颜料颗粒、表面露布、裂纹、边缘处出现纤维层不正和露出现象等缺陷,颜为度均匀的黑,与金属嵌件结合紧密,不允许脱层,合模缝错位不超过0.5mm,允许有少量的直径不超过0.5mm的麻点。
3.7贴花要求
贴花正确、泽正常,且应平整光滑,不允许有翘边、线条不直的波形及宽度不均现象,错位不大于2mm。
3.8整车清洁
不允许有灰尘、油污,座垫塑料套不应有人为的皱折和破损。
3.9外观缺陷的处理:
对于外观缺陷,要具体分析。从外露件的功能来说,外观缺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属于影响
美观但不丧失功能的缺陷,此类故障可根据其部位对整车质量影响的程度,针对具体问题灵活判断。另一类属于丧失或将丧失功能的,此类故障一定要更换新件。
四、电动车装配质量要求及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重要度 | 检验标准 | 检测设备及方法 | 检验频次 | |||||
外观及静态检验 | 1 | 整车总体要求 | A | 1)整车应按其型号要求组装,不得错装漏装 | 目测和手感 电动车整车检测仪 | 100% | ||||
2)各紧固件应紧固到位且无打花、打毛的现象。各紧固件使用合理,不得有偏长、偏短、偏大、偏小的现象。更不能有错装漏装的现象发生。 | ||||||||||
3)各对称部件应于车架中心面左右对称,前后轮中心面的相对偏差≤7mm,前(后)挡泥板与前(后)轮的相对偏差≤3mm,车把左右把端高度偏差≤5mm。 | ||||||||||
4)各不动件不允许与运动部件碰擦、干涉。 | ||||||||||
外 观 及 静 态 检 验 | 2 | 整车外观质量 | A | 1)外露零部件表面应清洁,无污渍、锈蚀、商标、贴花应完整、清晰、位置应正确。 | 目测和手感 | 100% | ||||
2)各电镀件外观泽应均匀、光亮,不得有起泡、剥离、浇黑、露底、露黄及明显毛刺、花斑、针孔、麻点等缺陷。 | 目测和手感 GB/T1217-1991《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中5.1.1规定 | |||||||||
3)各镀锌件经白或彩钝化处理后表面泽均匀不得露底、露黄及明显毛刺、起泡脱皮,明显的条纹、毛刺等缺陷。 | ||||||||||
4)各油漆外露件无明显划伤,无明显差、龟裂、瘤挂、麻点、流漆、漏喷、焊渣等现象,车架焊接死角处无黄斑、锈蚀的现象。 | 目测和手感(必要时参考零部件检验规范) | |||||||||
5)各塑件表面泽均匀,无明显的飞边、毛刺、裂纹和凹坑。 | 目测和手感 | |||||||||
6)各铝合金外露件不允许有起斑、烧损、粉化、剥落、露底、明显的条纹。 | 目测和手感按GB/T2184-1995《自行车铝合金阳极氧化技术条件》中4.1的规定 | |||||||||
3 | 标识 贴花 | A | 齐全、完整、清晰、位置正确,功能贴花与整车功能对应,参照样车。 | 目测 | 100% | |||||
4 | 车架识别代码(VIN)和电机号 | A | 1)VIN应符合GB16375《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和企标的规定,易见且易托印,其字母和数字的字高≥7.0mm,宽4mm,深度≥0.2mm,打刻处涂抹防锈油。(打码共15位)。 2)电机号打刻应符合规定,准确清晰。 | 目测 | 100% | |||||
5 | 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 A | 五大开关的指示符号是否清晰,符合GB15365-94《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第三条的规定。 | 目测 | 100% | |||||
6 | 左把套、霍尔转把装配 | B | 霍尔转把/转把转动灵活 、回位正常、无卡滞现象;左手把套安装牢固,不得自由转动、脱出,且走线正确。 | 操作 | 100% | |||||
7 | 左右刹把装配 | B | 自由行程10~20mm,刹把行程3/4内应达到有效制动;手把无窜动,左右对称,高低一致。 | 操作 | 100% | |||||
外 观 及 静 态 检 验 | 8 | 置物箱盖(含锁) | B | 开关性能良好,无明显歪斜。 | 操作 | 100% | ||||
9 | 电瓶盒、电瓶压条、附件及橡皮 | B | 1)电瓶盒放置到位,无悬空、歪斜等现象。 2)电瓶电池压条、附件及橡胶皮放置齐全,不得漏装、错装。 | 目测 | 100% | |||||
10 | 座桶内盖装配 | B | 座桶内盖装配到位,用螺栓或自功钉紧固的要紧固到位,不用螺栓或自功钉的要扣到位。 | 目测、操作 | 100% | |||||
11 | 座垫(含锁)装配 | B | 1)装配牢固、无干涉。 2)在安座锁上方施加不大于150N的力,鞍座能锁到位,用电门锁钥匙打开坐垫锁,坐垫能自动弹起。 | 目测、操作 | 100% | |||||
12 | 尾箱(含锁) | A | 1)尾箱、尾箱锁装配牢固。 2)尾箱锁打开和锁住灵活自如。 | 目测、操作 | 100% | |||||
13 | 平叉护板装配 | B | 平叉护板与电机轴两边的距离应相等,距离电机轴最少不小于3mm。 | 目测 | 100% | |||||
14 | 前轮、前制动系统检验 | A | 1)前轮轮胎装配到位、气压线均匀,正常转动两圈无卡滞、无干涉,平稳无异响,与前叉两侧间隙无明显偏差。(轮胎外侧径向跳动≤2mm)。 2)握住前刹把推行时,前轮无转动(可以滑行)。 3)前刹线调节余量为5±2mm。 | 目视、操作 | 100% | |||||
15 | 转向装置 | A | 1)方向把应设置限位装置,并且在其回位转角范围内应能绕方向柱灵活地转动;转向轮向左或向右的转向角≤45±3° 2)方向柱不应有轴向松动感;方向把在其转动到极限位置均不得与其它部件发生干涉。 3)制动拉线、电缆等长度应略有裕度,在方向把转动时,不得被夹持,不得影响相关零部件的正常工作。 | 按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 目测、手感 | 100% | |||||
16 | 转向锁止防盗装置 | A | 应满足GB17353-199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中3.1、3.2的要求,安装牢固可靠,开关灵活,并锁止有效。 | 按GB17353-1998的规定目视、操作 | 100% | |||||
17 | 电池防盗锁 | A | 电池锁开关灵活,防盗盖板无变形,性能良好。 | 目视、操作 | 100% | |||||
18 | 双撑、单撑及驻车性能 | A | 单、双撑安装牢固,回弹灵活,收放不干涉其它部件。(注:不得干涉平叉护板)。 后压前跳整车时主支架不能自动回收:主支架撑起时后轮离地间隙为20~40mm。侧倾移稳定角符合GB7258 | 目测、操作按GB/T15364中的规定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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