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出租汽车业优质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5.06.1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出租汽车业优质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省运管局: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塑造大美青海良好形象,省厅决定在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优质服务活动,并制定《青海省开展出租汽车业优质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17日
青海省开展出租汽车业优质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塑造大美青海良好形象,为我省旅游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城市交通服务,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出租汽车业优质服务活动,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塑造城市窗口良好形象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出租汽车经
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和《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22485-2013)为抓手,加强引导和监督,努力实现出租汽车运营规范有序,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乘客和社会满意度稳步提高,服务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广大人民众享受到安全、文明、优质的出租汽车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活动有效开展,省交通运输厅成立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协调指导;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副组长实行分片负责制。
  组 长:陶永利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赵连龙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处长
  徐 勇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各市(州)交通局局长
海西汽车展
  王养性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张旭东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主任科员
  各市、州交通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步骤和工作内容
  全省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活动从2015年6月20日开始,至2015年12月底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及学习教育阶段(201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1.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针对辖区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将创建任务落实到岗位、人员。要督促各出租汽车企业制定详细的落实措施,并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企业出租汽车优质服
务标准。
  请各州、市交通局于7月1日前将本辖区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报送至省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活动办公室(省运管局)。
  2.强化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组织开展动员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车载LED以及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介,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行业参与主动性。出租汽车企业要组织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员优质服务专题培训,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管理规定》、本企业服务标准、本市、县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1.规范服务,统一着装标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指导各出租汽车企业认真落实《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标准》(见附件1),为乘客提供规范、优质的出租
汽车服务,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按照要求统一驾驶人员着装标准。
  2.严把关口,规范管理。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第13号部令),加强驾驶员准入、注册等管理工作,严格从业资格考试和证件发放,落实从业人员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同时,要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日常教育,进一步规范驾驶员聘用合同,稳定驾驶员队伍,做到企业和驾驶员的利益兼顾。
  3.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各出租汽车企业要以“一言一行树出租汽车形象,一举一动显行业风采”为主题,开展 “服务之星”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提升优质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促使管理规范、服务优良、众满意。
  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要树立1至2家优质服务出租汽车企业的典型,并组织相关出租汽车企业进行观摩学习,促进全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提高。
  4.加强监督检查。各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强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管理,定期组织服务质量自查工作,切实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对服务
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以火车站、汽车站、宾馆、旅游景区等客流集散地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出租车驾驶员仪容仪表不整洁、车容车貌脏乱差、车内吸烟、行车中接打电话等行为进行纠正整改,对拒载、甩客、绕道、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强行拼载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省厅活动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地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明察暗访。
  5.畅通服务投诉渠道,加强服务投诉处理。
  一是要方便乘客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实行驾驶员挂牌上岗制度,严格上岗证的发放,驾驶员在运输服务过程中要在胸前佩戴上岗证;要在出租汽车内明显位置摆放“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监督卡上除注明驾驶员基本情况外,还要明确标明辖区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和全省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