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贯彻落实〈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5.20
【字 号】西政办〔2022〕64号
【施行日期】2022.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就业促进
正文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贯彻落实〈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海西州贯彻落实〈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海西州贯彻落实《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方案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21〕83号)要求,根据《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保障机制,完善创业扶持措施,扩大技能培训供给,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增强失业风险化解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扩大就业规模与提升就业质量协调推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西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和政策协调。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充分发挥就业目标的引导作用,加强就业政策与其他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
  ——坚持扩容提质和优化结构。在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多措并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兼顾容量、质量与结构,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稳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供需匹配率。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要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责任,优化整合各类资源,为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基础性服务保障。
  ——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紧盯就业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瞄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体,因地因企因人强化分类帮扶援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对就业的影响,积极应对和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隐患。
  三、主要目标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州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高校毕业生、农牧区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体就业基本稳定。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更多劳动者实现安全、高效、体面就业。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健全,开展各类补
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达到5万人次以上。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普遍提高,技能人才总量进一步扩大,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状况得到逐步缓解。
  创业创新更具活力。推动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各类劳动者创业通道更加畅通。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创业成功率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创新、促进就业增收能力持续增强。
 
“十四五”时期就业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单位
  规划目标
  属性
  1
  城镇新增就业
  万人
  〔6〕
  预期性
  2
  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万人次
  〔40〕 海西汽车展
  预期性
  3
  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务工规模
  万人次
  〔0.95〕
  预期性
  4
  城镇调查失业率
  %
  控制5.5%左右
  预期性
  5
  城镇就业占比
  %
  65左右
  预期性
  6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11.5左右
  预期性
  7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10.5
  约束性
  8
  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稳步提高
  预期性
  9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万人次
  〔5〕
  预期性
  10
  技能劳动者总量
  万人
  〔3.5〕
  预期性
  11
  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0.5〕
  预期性
  12
  劳动报酬占比
  %
  稳步提高
  预期性
  13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预期性
  14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6
  预期性
  1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预期性
  注:〔 〕内为5年累计数。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拓展就业容量
  1.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人口等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体系。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健全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社区便民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发工作岗位吸纳就业。落实稳健的财政金融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创业。加快清理调整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制度规定,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形成适应和引领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环境。(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财政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建立企业稳岗扶持体系,紧紧围绕“高地”打造、“四地”建设,引导盐
湖化工、油气化工、文化旅游、新材料等产业强化补链、延链、强链,丰富休闲观光、农牧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形态。积极培育新能源、生态旅游、特生物、节能环保等潜力型产业,不断扩大“四种经济形态”产业业态和规模,提高融合发展程度,持续释放吸纳就业潜力,增加就业容量。加大住宿餐饮、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强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农牧局、州商务局、州民政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拉动就业。实施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发展网络零售、线上教育培训、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等新就业形态,带动增加灵活就业岗位。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提高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