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城市规划专业《城市规划概论》课程复习题
一基本概念
1.居民点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城市(城镇)
海西汽车展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1.字义上的理解
    “城”是一种防御性构筑物;
  “市”是交易的场所。但是有防御作用的墙垣并不是城市,仅是市集也不能称为城市,因此,城市是有着商业交换职能的居民点。   
  城市最初是由剩余产品交换的商市而产生的
·西周奴隶社会,出现的“宫市”是专门为奴隶主贵族服务的
·春秋末叶到战国时期,打破“宫市”,出现了各阶层共同享用的“市”
·汉长安城设有集中的九市;隋唐长安城设有集中且规模很大的东市和西市
·北宋中叶以后,汴州出现了店铺密集的商业街,城市集中的“市制”也逐渐废弃
·现代城市“超市”兴起,以合理的服务半径布置商业网点,方便居民生活
    2.现代意义上的理解
  “城市”包括三方面的因素:人口数量(非农业人口),产业结构(农业、工业、第三、第四产业经济比例),行政(政治、经济、文化职能)的意义。
3.城市化水平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1.城市化
  城市化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2.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水平指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人口按其从事的职业一般可分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第二、第三产业人口)。按目前的户籍管理办法又可分为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
    城市化水平也从一个方面表现社会发展的水平,表示工业化的程度。
4.城市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5.城镇体系
  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体。
6.城市规划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暑、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一、城市规划专业教育
1.城市规划专业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发展。城市规划体系包括: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和城市规划运作体系三个组成部分,贯穿从编制、审批到管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全过程。   
7.城市规划区
  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8.城市建成区
  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9.城市总规划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10.城市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11、城市性质
  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12、城市规模
    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
13、城市用地
    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的统称。
 
14、居住用地
    按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15、对外交通用地
  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16、居住区
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自然分解线所围合,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较为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相对独立的、居住生活聚居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