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合法性理论的例子
内容摘要:本文基于合法性理论与民营企业案例,采用探索性案例研究方法,分析了制度变迁中民营企业创业所面临的制度约束和打破约束所运用的合法性获取行为,并归纳为相应的合法性获取战略,最终构建了制度变迁中民营企业合法性获取战略的一般框架。研究结果表明:民营企业所面临的主要制度约束来自于规制层面,但这些约束的表现形式并不相同;民营企业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制度约束,分别采用了突破型、创新型及防御型的合法性获取战略。
关键词:制度变迁民营企业制度约束合法性获取战略
起始于1978年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使中国进入转型经济时期,其实质是一种制度变迁。在巨大的制度变迁背景下,有一种民营企业家的创业行为很值得关注:打破制度性创业障碍,获得合法性的行为。
近二十多年来在西方组织管理学界蓬勃兴起的组织合法性理论(organizationallegitimacy)能够为上述行为研究提供理论工具。所谓合法性,是指人们在社会结构体系内的规范、价值观、信仰和定义框架下,对实体活动的适当性、恰当性和合意性的一般感知或设想(Suchman,199
5)。然而,尽管合法性理论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概念体系和理论基础,但在对上述行为的分析上仍有不足,而这也主要体现为合法性研究结论抽象与欠缺本土化应用两个方面。本文以三家中国民营企业为例,基于组织合法性理论的相关概念,采用探索性多案例研究方法,对上述企业行为进行分析,从而弥补合法性理论本土化研究的不足,促进“管理的中国理论”研究,并为民营企业开展优化制度的创业活动提供有效的管理策略。
理论基础
(一)合法性理论与制度约束
合法性理论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学派的核心概念。在新制度学派中,合法性对组织活动存有强意义与弱意义两个层面的作用机制,但无论是哪种意义的合法性,均强调制度环境会通过合法性机制对组织行为产生形塑作用,并导致组织趋同现象的出现(MeyerandRowan,1977)。这种形塑作用由于限制了组织对利益的追求与能动性,因此实质上是一种制度约束性影响。根据Scott(1995)的观点,制度具有规制、规范及认知三个层面,相应的合法性也可分为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及认知合法性三种类型,而这一分类也得到了学者们的普遍认同。
(二)合法性获取战略
组织合法性理论是用于解释组织和环境的关系,因此逐渐形成制度视角和战略视角的研究。本文采用战略视角的组织合法性理论。在获得组织合法性的认识上,战略视角认为组织的地位是主动的,组织可以通过管理者所设计的组织合法性获取战略主动地适应环境、选择环境和操纵环境。目前学者们关于合法性获取战略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较为典型的是Suchman(1995)的研究,他认为组织获取合法性有两种基础方式:改变自己、改变环境及环境中的其他组织,并进一步提出了三种具体的合法性获取战略:适应性战略、选择性战略及操纵性战略。
由于企业创业过程其实就是获取合法性的过程,因此战略视角的组织合法性理论在企业创业研究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从中国现实来看,能否打破制度约束并获得组织合法性和企业创业成败息息相关。所以,研究组织的合法性获取战略为从制度层面研究企业家创业提供了目的指向。
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
目前组织合法性理论研究在国内尚属起步阶段,因此适合采用探索性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质性研究方法体现研究者的归纳逻辑思维,更适合被用来开展探索性研究,最为常用的当属案例研究方法。本研究将依据Eisenhardt(1989)与罗伯特・K・殷(2004)的观点,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
中国电动车(二)案例选择
本文案例的选择基于如下三个标准:与研究主题一致;案例信息详实;案例具有典型性。按照这三个标准,我们选取了吉利集团、横店集团及绿源集团三家民营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原因如下:首先,这三家民营企业的成长情境是中国转型经济,符合本文研究主题;其次,三家企业分别突破了所在行业的制度约束,并推动了自身的发展;再次,三家企业的优化制度环境的过程比较完整,可以保证研究信息的详实性;最后,三家企业在业内受关注程度相对较高,因而关于它们的二手数据也较易获得。
(三)数据收集
尽管案例研究强调数据收集方法的多样性,但也有不少学者仅基于二手数据开展相关研究。
另外,Cowton(1998)指出,二手数据有其使用上的优点,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因此,本文所收集的案例信息均为二手数据。二手数据的具体来源如下:首先是三家企业的企业网站,这些网站同时包含了该企业的新闻信息和企业概况及发展历程的介绍,因此可提供较为全面的信息;其次是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与三家企业相关的研究型文章及新闻报道,这些资料所载期刊包括《中国企业家》、《世界汽车》等企业或行业的专业期刊及《管理世界》、《经济研究》等权威学术性期刊,因此可信程度较高;第三是新浪、网易及搜狐这三大门户网站上的新闻资料,这三家网站作为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社会知名度与认可度均比较高,因此可以作为信息来源;第四是相关书籍,这以吉利集团居多,如《汽车“疯子”李书福》等;最后是中国管理传播网、栖息谷网等综合性管理类网站,这些网站得到了国内知名学者和机构的普遍认同,为本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案例信息。
研究结果
(一)吉利集团
吉利集团发展的制度约束来源于政府的产业管制政策,属于合法性约束中的管制性约束。为了避免低效率的重复建设与过度竞争,国家对汽车行业实行严格的进入管制,同时对几个大
型汽车工业集团给予政策扶持。因此,民营企业造车这一行为与政府产业管制政策之间的冲突形成了本案例中管制合法性约束。
吉利集团为获取“民营企业造车”的制度认可的过程中开展了如下合法性活动:首先,私下实践,即通过“借牌”生产和以“先上车,后买票”的快速建设形式使得其造车行为成为“既成的事实”;其次,游说公关,吉利集团的游说对象包括了作为制度制定者的国家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官员;最后,利用舆论压力,将汽车产业制度中禁止民营企业进入的制度条文的不合理性公之于众。
(二)横店集团
本案例的合法性背景源于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横店集团追求的是一种独特的适应横店实际并且政企分开的公有制产权制度,但这种产权改革思路并无先例,更不用说有相应的制度支持。因此,本案例中的制度约束可以归纳为我国乡镇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由于改革途径单一,可选的制度安排无法满足企业实际需要而形成的制度约束。
横店集团从其前身实施政企分开到确立社团所有制的漫长历程,同时也是其打破制度约束,
获得企业产权改革的合法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横店集团因时制宜地开展了不同的合法性获取活动。第一,游说沟通行为。通过对地方政府官员和上级官员的游说争取其对企业要求政企分开这一行为的支持。第二,产权制度创新。横店集团老总徐文荣认为唯有制度创新,创造适合横店的产权改革途径才是打破制度约束的可行方法。第三,通过专家视察、学术研讨等形式为产权制度创新行为获取合法性。
(三)绿源集团
中国电动车行业的迅速发展给城市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这种压力引出了限制电动车发展的两方面制度约束:一方面来自部分城市的政府管理部门,对电动车生产、销售、行驶的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很多城市的政府管理部门采取禁售、禁行的方式来严格控制电动车发展;另一方面来自于行业协会通过限制性标准对产业发展起到的制度性约束。这两种制度约束可以归结为行业的制度环境尚不完善和制度制定者采取的限制性政策导致对行业发展的阻碍作用,这也是合法性理论中的产业“新生缺陷”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