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摩托车“套型”注册登记预防与查处
陈子丽
(南宁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广西南宁530023)
[摘
要]走私摩托车流入国内并套用国产摩托车合格证等法定资料办理注册登记现象已严重破坏国家市场秩
序。在对走私摩托“车套”型登记的原因展开分析的基础上,将全国范围内常见的被套用国产车型与实车品牌车型进行比对,筛选排查后总结出38种常见“车套”车辆信息供车管部门摩托车查验员在工作中参考。同时针对实践中常见的“车套”手段总结出相应的查处预防措施,并对摩托车注册登记实务操作中如何发现和处置“车套”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措施。
[关键词]摩托车;走私摩托车;“套型”登记;车辆管理[中图分类号]D6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048(2018)05-0078-06
收稿日期:2018-06-25
作者简介:陈子丽(1980—),女,广西玉林人,广西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教导员,公安部高级查验员,主要从事车辆查验布控研究。
2017年9月14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报道了一家网店因在网上销售走私摩托车被查处的新闻。据报道,该网店所销售的走私摩托车已销往全国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些被销往全国的走私摩托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套型”的方式办理了注册登记。所谓“套型”,是指走私摩托车套用外观相似的国产车型,购买或伪造《车辆生产企业及
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和该车型的合格证、发票等法定资料,并通过伪造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产品标牌等方法通过注册登记中的实车查验环节,最终获取《机动车行驶证》。这种通过违法手段使走私车拥有“国产车”的合法身份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并严重影响国家市场监管秩序、道路交通安全和车管部门执法公信力,必须引起重视、预防和及时查处。
一、走私摩托车“套型”注册登记原因分析
(一)国产摩托车外观抄袭国际知名品牌为了缩减设计和广告成本,仿制国际知名摩托
车品牌无疑是车企短期赚取最大利润的快捷途径。在利益驱动下,目前国内部分摩托车企业在生产车辆时抄袭国际名牌摩托的热销车型可以说已蔚然成风。例如,国内摩托车玩家近年形成了一种名为“地平线”摩托车的车辆文化。所谓“地平线”摩托车是一类车的统称,这类车在外观上与知名摩托跑车车型高度相似,虽然没有任何跑车性能,但因外表华丽、价格低廉而得到许多想玩车却又财力有限的车主青睐。除“地平线”跑车外,国内各摩托车制造商生产的踏板车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模仿雅马哈、本田等知名品牌踏板车的情况(如图1所示)。部分“山寨”车型的车辆法定资料沦为走私车套合格证违法行为的工具,为不同类型的走私摩托车套合格证注册登记提供了便利。
(二)部分摩托车生产企业、车商倒卖车辆合格证大多数情况下,车主选择购买走私车等违法车辆是因其所谓的“物美价廉”,但如果办理车辆注册所需费用较高、无法与所逃避的关税拉开差距就无法形成吸引人的价格优势,那么就不会形成走私摩
①为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生产准入”和“行驶准入”制度,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并在道路上行驶的民用汽车产品及相应底盘、农用运输车、半挂车和摩托车产品均要实行《公告》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须依据《公告》数据和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此处的《公告》,是指2002年公安部和国家
经贸委联合发布国经贸产业〔2002〕7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属于一种行业标
准和规范。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
天下汽车
78
图1 与进口品牌型号(右)高度相仿的国产摩托车型(
左)
托车的买方市场。然而,部分国内摩托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却存在着违法倒卖车辆合格证行为,车主往往只需要花费数百元就能在车商或网络平台购买到与《公告》车型外观相仿的合格证,可以用来办理注册登记。因大量走私车有“洗白”需求,国内已初步形成了由“摩托车生产企业—合格证贩子—走私车车商—黄牛—车主”组成的车辆合格证销售地下产业链,这使得走私摩托车套取合格证变得相当便捷且违法成本低廉,助推了走私摩托车套型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
(三)车管部门及查验员对摩托车“套型”登记缺乏认识和重视
随着汽车注册登记数量的大量增加和电动车用户的迅速增长,摩托车在城市交通出行方式中不再
占有重要地位,国内许多城市开始实行主要城区禁止摩托车上路的政策。大多数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由市级车管所下放到下一级的县级车管所。由于县一级车管所业务水平有限,市级车管所业务部门又对摩托车业务长期不接触不重视,致使大多数地方摩托车登记业务在机动车管理中一直不被了解和重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部分基层查验员放松了思想警惕,疏于摩托车注册登记的业务学习,业务能力不过关,查验水平不高,甚至有的查验员为了一己私利违规为走私摩托车办理“套型”注册登记业务,成为部分走私摩托车瞒天过海并顺利获牌上路的原因之一。
79
二、走私摩托车“套型”注册登记的主要类别
为掌握当前国内走私摩托车“套型”登记的基本情况,笔者利用网络销售的已注册走私车信息,查阅了2万余张走私车销售图片。通过部分车主暴露的部分车号、行驶证编码等信息,结合交警系统使用的交通安全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数据约5千条,并邀请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车辆登记查验员协助调阅车辆档案。在此基础上,综合采用了3种调查方法:一是收集走私车出售信息中暴露的可追查信息—查询车辆详细信息—查询嫌疑车型—核查档案照片—确认是否走私车;二是查询合格证出售信息—通过合格证上车辆型号查询系统内对应车号—核查档案照片—确认是否走私车;三是查询网络批量出售已注册走私车的信息—查询售车车主信息—查询车主名下所有摩托车信息—提取所有嫌疑车型—核查档案照片—确认是否走私车。
通过对数据的收集、调查和比对发现,虽然国内
仿国外摩托车外观的车辆品牌和车型不少,理论上可套用的车辆型号相当多。但实际上,不法分子在选择型时,除了考虑与违法车辆外观相似外,还会考虑套牌成本和合格证获得难易程度等因素。并且部分违法者将违法套牌经验通过“行业圈子”进行传播,事实上形成了一种全国性的走私摩托车套牌登记“套路”。从这个意义上看,目前国内走私摩托车“套型”现象存在一定共性和规律性。结合调查数据,发
现以下38种车型的外观与进口车对应车型高度相似且合格证容易获得,并且已被确认在国内多个地方被“套型”注册登记。现将国产品牌、车型和对应的国外车型制作列表(见表1),供查验员在日常查验工作中参考。
三、走私摩托车“套型”注册登记的预防措施
(一)提高意识,建章立制
当前走私车“套型”登记泛滥重要原因之一是基
表1 国内常见38对高仿车型对比型号
合格证国产车型号行星牌XX400国威牌
GW150T-D 金翌牌JY150T-2C 大福牌DF125T-3G 金马牌JM125T-29L 启达牌QD125T-2V 金翌牌JY125T-20C 金翌牌JY150T-5C 金翌牌JY150T-3C 海陵牌HL250GY-B 新陵牌XL125T-10坤豪牌KH350-4A 望江牌WJ150-18宝雕牌BD150-15鹏城牌PC110-3日雅牌RY150T 金捷牌JD125T-2神骑牌SQ150T-4S 豪门牌HM150T-20E
实车国外车型铃木GSR400、GSR600本田PCX 金翌牌JY150T-2C 本田GTR 本田LEAD 雅马哈BWS 雅马哈CUXi 雅马哈NVX 雅马哈FORCE 本田crf250l 本田ZOOMER 本田CBR500本田MSX125本田MSX125本田牌MSX125本田FORZA 本田LEAD 雅马哈NVX 雅马哈NVX
合格证国产车型号凌本牌LB125T-24C 宝雕牌BD150-25B 宝雕牌BD150-25B 本菱牌HL250T-C 三友牌SY150T-10A 日雅牌RY300T 三友牌SY150T-9A 启达牌QD125T-2X 黄河牌HH250GY-2宝雕牌BD250-3A 福雅牌FY125T-E 战雅牌ZY125T-41名雅牌MY125T-41启达牌QD125T-3L 飞鹰牌FY125T-3J 宝雕牌BD250-4A 宝雕牌BD250-3A 宝雕牌BD250-5A 行星牌XX125X-14A
实车国外车型
雅马哈CLICK 宝雕牌BD150-25B 雅马哈MT09铃木天浪雅马哈NMAX 雅马哈TMAX 本田PCX
本田弯刀(AIR BLADE)本田NC700X 本田NC750S 雅马哈FORCE
雅马哈CYGNUS X (劲战三代)雅马哈CYGNUS X (劲战四代)雅马哈CYGNUS X (劲战四代)雅马哈CYGNUS X (劲战四代)本田CB300F 宝雕牌BD250-3A 雅马哈MT07雅马哈NVX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
80
2
层车管部门及查验员对摩托车注册登记工作不够重视,对走私车“套型”登记情况不了解,导致工作中对摩托车注册登记工作把关不严。有鉴于此,车管所应当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警惕、强化责任意识。车管部门应对所有查验员开展学习培训,让其掌握防范走私摩托车套型登记的基本技能,提升其业务素质。同时还要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尤其是经常涉及摩托车登记上牌业务的基层查验员,务必增强其抵御渎职腐败诱惑的能力。二是各车管所应对摩托车登记方面的各种授权登记制度进行细化,建立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倒查。如针对销售商代理注册登记业务,应要求购买人接受监管,规范登记程序,明确销售代理商、购买人等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严格登记把关,把握查验要求
机动车注册登记需要进行机动车查验,而按照公安部交管局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的要求,机动车在注册登记查验时,查验员应确认车辆上装备的商标、厂标等整车标志与车辆品牌/型号相适应。对实行《公告》管理的国产机动车,车辆外观形状应与《公告》的机动车照片一致(但装有公告允许选装的部件时除外)
[1]
。实际上,国产车辆和国外车辆虽然外观上有许多
相似之处,但是细节上却有很多不同,查验员只需认真检查车辆外观,重点查验以下5个重点部位。
1.车辆识别代码与发动机号码
走私车“变身”必须的一道工序是改动车上的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以下简称“两号”)。在走私车“套型”登记中,改动“两号”的常见手法有打磨、挫改、挖补、粘贴等方法,其中以打磨、挫改和粘贴最为常见。查验员在查验登记时可通过查看这些关键部位,通过发现“两号”的改动发现“套型”走私车。
2.踏板摩托车的传动箱盖
根据既往已查获的国产摩托车“套型”国外摩托
车的数据显示,传动箱盖是国内外踏板摩托车最为显著的差异点。国内踏板摩托车90%以上的传动箱盖形状与国外踏板车传动箱盖有明显不同(如图2)。通常情况下,车管部门的受理岗或档案岗在对车辆外观进行复查时,受限于《公告》照片与实车采集照片角度差异的限制,车辆的许多特征无法辨认,但传动箱盖在前后拍摄都能看见,往往可以作为一个重要鉴别点。
3.车身、仪表盘、排气筒等部位的品牌标识
摩托车车身、仪表盘或仪表台上一般会有对应品牌的标识,查验员在查验时应重点留意这些部位。如国产摩托车如果在车身、仪表盘、排气管等部位出现本田、雅马哈等国外摩托车品牌标识,应立刻作为嫌疑车辆调查处理。
4.跑车型摩托车的车身质感、双边撑架和发动机缸体
虽然国产“地平线”跑车外形与知名跑车相似,但其车身主要由价格较为便宜的材料制成,质感上与后者差距较大,查验时可通过仔细辨认、用手触摸等方式发现。同时,国内跑车型摩托车大多装置有双边脚撑,而国外跑车大多无此配置而只有单边脚架。此外,跑车型摩托车多为大排量多缸发动机,而国产摩托车多为单缸或双缸发动机(国产钱江黄龙600除外),查验时可重点关注发动机排气量以发现“套型”嫌疑。
5.加强对嫌疑品牌和车型的查验
经统计与排查,“套型”涉及到许多不同的车辆
81
类型、品牌很可能来自相同厂家,这种现象有可能是因为该企业合格证管理不善被不法分子利用,也不排除是企业故意为之。针对一个车辆生产厂家同时生产数个车辆品牌和车型的情况,查验员可以将其列
为嫌疑企业,当查验到嫌疑企业生产的车辆时,可提高警惕,细致查验。
(三)优化照片采集的行业管理办法
摩托车外观特征点多数在车辆前部,为更好体现摩托车的外观特征,方便民警在查验时辅助确认车辆的唯一性和规范性,也方便车管部门档案岗和监督岗进行后期监督检查,建议公安部交管局修改行业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GA37-2008)中关于摩托车拍摄部位的条款,将从车后方左侧45度角拍摄改为与《公告》数据中认证照片相同的由车辆左前方45度角拍摄。
(四)加强宣传引导,增强车主法律意识
对于购买走私摩托车的法律后果,许多摩托车车主和玩家认识仅停留在“无法上牌”上。实际上,大多数买家并不了解自己的购买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为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联合海关等部门,对购买走私车辆行为所违反的法律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教育,让车主了解什么是走私车以及购买走私车所触犯的法律条款及法律后果,让车主知晓购买走私车存在的法律风险,引导车主购买合法车辆。
四、走私摩托车“套型”注册登记的处置方法
(一)“套型”注册登记的发现环节
对走私摩托车“套型”注册登记行为进行处置的前提是发现嫌疑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使用数据排查加档案倒查的方式、依托现有摩托车登记情况发现嫌疑车辆。具体而言,可通过几种方法实现:一是对已知嫌疑车型、品牌等进行数据排查,结合查阅档案确认是否存在走私嫌疑。二是对注册登
记半年内转移的车辆进行排查,结合查阅档案确认是否存在走私嫌疑。三是对同一人名下有多辆国产摩托车的情形进行排查,结合查阅档案确认是否存在走私嫌疑。因部分走私车商家会将走私车辆先注册登记再贩卖,针对这种情况,车管部门可设置数据排查条件,排查同一人注册多辆摩托车尤其是同一型号摩托车的情形。四是对车主为外地人比例过高的车型进行排查,结合查阅档案确认是否存在走私嫌疑。对排查出的嫌疑数据,以调阅实体档案或照片登记的形式进行调查。如确认注册登记档案有国外摩托车特征,则应当启动嫌疑车辆调查程序,并对同一车型进行统一排查。例如,档案照片属国产车且能确认具有走私嫌疑车特征的,应当录入稽查布控系统,启动嫌疑车调查程序,让路面协助查扣。对于档案照片不能确认是否属于走私嫌疑车的,可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标注嫌疑信息,待查验、年检或办理其他车辆业务时加强查验。
(二)“套型”注册登记的处理环节
1.对于走私“套型”车辆的处理办法
根据《关于严格核查涉嫌盗抢骗、走私车套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16〕353号)要求,
“对查实机动车系盗抢、走私的,收缴机动车牌证。机动车牌证未收回的,要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将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组织查扣……”[2]。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条规定,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在实务操作中,对于嫌疑车辆,车管部门应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账,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验机动车、通过向生产企业核查等方式核实是否属于“套型”车辆。对于不配合查验的,应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内备案嫌疑车辆并录入稽查布控系统。对于经核实的走私“套型”摩托车可注销其登记,控制相关嫌疑人员和车辆,移交刑侦、海关等部门查处。
2.对于倒卖合格证行为的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
(发改产业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