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潍柴发动机乙方于2015 年 4 月 9 日购一辆 陕汽德龙F3000自卸车,配用甲方 WP12NG350E40型气体机,发动机号:1413A000083 ,订货号:DHL12Q0201*11,由于是新车,用户购买试运行时发动机出现多次故障,用户现在不让继续维修。本着维护甲方信誉及用户利益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换机协议:
1. 本着维护甲乙双方信誉及用户利益的原则,甲方做出让步处理,即甲方为乙方更换发动机基础机壹台。
2. 新旧发动机在 平凉双星 服务站进行交接,乙方承诺交还甲方的原车发动机,必须具备完整性。
3. 新旧发动机的运输由甲方负责。
4. 此次发动机的更换作为本次故障处理的最终意见。更换后如再出现类似故障则与发动机质量无关。自新发动机更换完毕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涉及其他的追偿及索赔事宜。
5. 发动机更换后乙方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及利益的事情,应积极的宣传甲方的产品。
以上协议一式一份,由维修站保存,自甲乙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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