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NR发动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纪要
2011年 6月 22 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召开“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NR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参加会议的天津市保护局、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开发区环保局、建设单位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等有关代表和专家。会议首先进行现场踏勘,然后评价单位介绍报告书内容,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评审意见,纪要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环境可行性
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现有两个生产厂区,其中一工厂位于西青区西青道以北,生产纲领15万台/年,A+系列发动机预计停产;二工厂位于开发区第十三大街以北,年产 1.8L、1.6LZR发动机21.6万台项目于2008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能增ZR系列发动机21.6万台/年项目正在实施,尚未投入生产。现该公司计划投资10亿元人民币建设 NR发动机项目,产能10.8万台/年。本项目建设在两个厂区内进行,在二工厂内现有铸造车间新建一条NR铸造生产线,铸件送至一工厂进行后续机加工、装配及试验,预计2013年4月投入生产。本项目不新增土建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2个厂区现有设施,项目建成后,一工厂铸铝车间停止生产(保留铸铁件生产),取消喷涂生产线。
本项目用水、供电、天然气、供热分别由西青区、开发区市政供应,废水分别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环保投资235万元,占总投资0.24%,主要有滤袋集尘机、静电除雾集尘机、噪声防治、验收监测费用等。
本项目制芯和浇铸产生废气与现有工程制芯和浇铸废气(含能增项目)一起由现有的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主污染物苯酚、甲醛、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要求,氨气排放速率满足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缸体压力铸造工序1台热处理炉燃用天然气,废气经ZR能增项目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缸盖低压铸造4台热处理炉燃用天然气,废气经ZR能增项目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砂再生炉燃用天然气,废气经袋式除尘后与现有砂再生炉废气(含能增项目)一起经1
浓度排放浓度满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烟(粉)尘、SO
2
足GB9078-1996《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热处理炉、加热炉)二级限值。装配车间发动机检测线尾气,经2根15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NO
X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等效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要求。根据预测,本项目完成后一工厂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降低,取得正效益;二工厂烟(粉)尘、苯酚、甲醛、氨对环境影响值满足相应环境功能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缸体铸造铝液浇铸产生粉尘,缸盖铸造制芯、脱膜、落砂砂处理产生粉尘,以上工位设置集尘装置,分别经静电除雾集尘装置、滤袋过滤除尘后由车间屋顶风机排放。全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厂址周边的居住区(天江公寓、天泽公寓)距铸造车间、联合厂房均在200m以外,符合GB18074-2000《内燃机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
本项目机加工车间、铸造车间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主要污染
物pH、COD
Cr 、B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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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满足DB12/356-2008《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经市政污水管网,分别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完成后,一工厂废水量减少,实现环境正效益。
本项目完成后一工厂噪声源减少,实现环境正效益。二工厂主要噪声源经隔声降噪,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要求。
本项目完成后,固体废物均沿用现有处理方式,去向合理。
本项目建成后一工厂污染物排放总量: SO
20t/a、NO
X
6.6t/a、COD 10.8t/a、
氨氮2.0t/a;二工厂污染物排放总量:SO
21.19t/a、NO
X
3.66t/a、COD 2
4.63t/a、
氨氮0.54t/a.
公众积极支持和基本赞同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天津一汽丰田本项目发动机采用VVT-I技术,降低油耗,减少排放;对照《机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7年),根据定量指标计算与定性指标分析,本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区总体规划。项目的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对环境不构成明显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与加强环境管理的条件下,具备环
境可行性。
二、报告书编制质量
报告书工程分析清楚,环境现状调查符合建设地区实际情况,环境影响预测方法符合环评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成立。报告书经完善后可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建议报告书在修改中注意以下问题
1、说明二工厂“能增项目”建设进度;根据项目实施后人员变化情况,核实一工厂、二工厂水量及污染物排放总量。
2、准确表达二工厂废气排气筒依托情况,对大气影响预测结合现状监测值进一步细化说明与完善。
3、对废水排放口优化设置提出建议与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环境管理机构、职能等介绍。
4、引用最新监测数据说明环境空气质量及噪声现状,核实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本帐”。
评审人:曹玉和张建江曹凤兰  201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