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2号)、《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信部2012年2月发布),促进我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技术发展,提升行业技术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车辆安全相关的电子电气控制系统在生命周期内的功能安全,避免因系统性失效、硬件失效、软件故障给车企造成经济损失以及对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在行业推广产品功能安全开发流程和技术理念,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8月下达了《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2]50号),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9部分:安全完整性等级导向和安全导向分析》(计划编号:20120231-T-339)的制定工作。
2、目的和意义
现代化的电气器件、电子设备、可编程电子器件在汽车控制领域的大量应用已成为一种趋势,伴随而来的与安全相关的问题越发突出,尤其近年来频发的汽车召回事件如制动失效、发动机或变速箱控制软件故障等,不仅给汽车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车辆安全相关的控制系统的安全功能失效,其中,车辆电子电气系统的失效最为突出。因此,政府、企业和用户越来越关注产品的功能安全,自1989年全球的业内专家开始对产品安全性设计技术加以重视,并将电子、电气及可编程电子安全控制系统相关的技术发展为一套成熟的安全设计技术标准。为此,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2000年颁布了关于电子、电气和可编程电子系统(E/E/PE)的功能安全国际标准IEC 61508。IEC 61508一经颁布就得到了广泛采用,在它的基础
上,各个工业应用领域的标准也陆续出台,然而,起源于过程工业领域的IEC 61508并不完全适用于汽车工业,随着安全相关的电子电气系统在汽车上的广泛应用,汽车工业对电子电气系统功能安全标准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因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IEC 61508的基础上,从2005年11月起,由ISO/TC22(道路车辆技术委员会)/SC3(电子电器分技术委员会)/WG16(功能安全工作组)及全球约30多家汽车厂商联合开始制定,历经约6年时间,制定出了专门针对汽车电子电气系统的功能安全标准,即ISO 26262(Road vehicles- Functional safety)名称为“道路车辆-功能安全”,于2011年11月15日正式颁布。
推荐性国家标准GB/T《道路车辆功能安全》将在充分理解ISO 26262内涵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汽车行业
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入自身的理解和要求,制定出符合我国汽车电子产业发展需求的标准,即修改采用ISO 26262国际标准。
制定本标准目的在于提高汽车电子、电气产品的功能安全,在产品的研发流程和管理流程中,预先分析和评估潜在的危害和风险,通过实施科学的安全技术措施、规范和方法来降低风险,利用软、硬件系统化的测试、验证和确认方法,使电子、电气产品的安全功能在安全生命周期内满足汽车安全完整性等级的要求,提升系统或产品的可靠性,避免过当设计而增加成本以及避免因系统失效、随机硬件失效、设计缺陷所带来的风险,使电子系统的安全功能在各种严酷条件下保持正常运作,确保驾乘人员及路人的安全。
3、主要工作过程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成立了由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检测科研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等多家单位组成的标准制定工作组。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兴科迪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奈特电机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巨一自
动化装备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英飞凌集成电路(北京)有限公司、天津松下汽车电子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海拉电子有限公司、舍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日産(中国)投資有限公司、欧洲汽车、京滨电子装置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捷豹路虎中国、丰田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法雷奥全球电子研发中心、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陆汽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碧智三维集团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奥托立夫(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十个部分构成,目前,初步完成了《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1部分:术语》、《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2部分:功能安全管理》、《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3部分:概念阶段》、《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4部分:产品开发:系统层面》、《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5部分:产品开发:硬件层面》、《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6部分:产品开发:软件层面》、《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7部分:生产和运行》、《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8部分:支持过程》8个部分的草案编写工作并征求意见,其中,《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1部分:术语》部分仅包含《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2部分:功能安全管理》、《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3部分:概念
阶段》、《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4部分:产品开发:系统层面》中所涉及到的术语。由于各部分间存在着相互的联系,随着其余部分草案编制工作的进行,将逐步把所涉及到的相关术语反映到本部分《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1部分:术语》中。
本部分《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第9部分以汽车安全完整性等级为导向和以安全为导向的分析》修改采用ISO 26262-9-2011,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保持一致。
在标准本部分起草过程中,秘书处组织多次前期召开了多次标准草案会议、调研,查阅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资料。完成的主要工作事项包括:2013年3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电子与电磁兼容分技术委员会筹备组建成立了“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组”并在深圳召开了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工作组今后的整体工作思路和目标,确定了GB/T 《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制定的工作计划,针对《功能安全管理》草案进行
了逐条讨论,由于标准的十个部分之间有较大的交叉引用和参考关联,对于分歧较大的部分选择了保留的处理方式,待讨论到后续相关部分时再进行反复确认,同时,对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了采纳。
2013年6月,在青岛召开了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会前收到了来自工作组成员单位关于2部分《功能安全管理》和第3部分《概念阶段》的240多条反馈意见,会议逐条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讨论,对于无歧义的部分进行了采纳,讨论后仍不确定的内容进行了保留处理,后续秘
书处向国际标准起草人进行询问。会议还邀请国内专家就对标准第3部分《概念阶段》的理解以及根据自身的实际应用体会进行了专题介绍,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2013年9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上海组织召开了“第二届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及应用国际研讨会(2013)”。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美国SAE、戴姆勒奔驰、碧智三维集团公司、本田汽车、法国标致雪铁龙公司、丰田汽车、南德TUV、京西重工、电装、博世、TRW、SGS、奥托立夫等14家单位、160多位参会代表就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系列标准的理解、应用、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确定安全目标和定义安全完整性等级、产品研发过程中导入功能安全标准的应对措施和案例、功能安全产品评估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互动交流。
工作组成立前期,2012年9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2012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及应用国际研讨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二部孙维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汽车处钱明华处长出席并就道路车辆功能安全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来自国内外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零部件供应商、汽车电子软件和硬件开发企业、检测机构、功能安全咨询服务企业、认证机构、高校和研究院所等多家单位、企业嘉宾和专家学者共150余人参加会议,针对ISO 2662标准的理解、应用进行了热烈的交流。
2013年12月,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在成都召开, 会前收到了来自工作组成员单位关于第2部分《功能安全管理》、第3部分《概念阶段》、第4部分《产品开发:系统层面》的300
多条反馈意见,会议逐条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讨论。会议邀请了国外公司的功能安全专家围绕标准第3部分和第4部分的流程各关键点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与参会代表进行
了热烈的讨论。
2014年5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与北京兴科迪科技有限公司工两位代表赴美国参加了ISO/TC22/SC32/WG8(秘书处在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功能安全工作组会议,来自奥地利、比利时、中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瑞典、英国、美国等11国家65位代表出席,探讨ISO26262自2011年底发布至今,各国企业在应用标准过程中的遇到的问题,通过市场反馈和需求,修订开展ISO 26262第2版本的修订工作计划在2015年1月启动,将成立软件工作小组、硬件工作小组、商用车工作小组、摩托车工作小组。
2014年6月,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组第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前收到了来自工作组成员单位关于第1部分《术语》、第2部分《功能安全管理》、第3部分《概念阶段》、第4部分《产品开发:系统层面》的150多条反馈意见,会议逐条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讨论,将达成的共识部分包括术语部分进行了确认,对于分歧较大的部分选择了保留的处理方式,待讨论到后续相关部分时再进行反复确认。会议再次邀请了国外公司的功能安全专家莅临会议并做精彩的讲解。介绍了功能安全标准涵盖了组织(Part 2)、技术(Part 3、4、5、6、7)和支持(Part 8)三个层次,突出了功能安全管理的重
要性。围绕标准第2部分功能安全管理,详细介绍了公司整体层面的安全管理、概念设计阶段、产品开发过程中、生产发布后的安全管理,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有效的提高了对功能安全管理的理解。
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涉及汽车电子电气系统的整个安全生命周期和管理
过程,如何满足该标准对汽车企业及供应商来说是巨大的挑战。标准首先强调,企业内部应建立、执行和保持特定的流程,在企业安全文化、工作流程制定、产品设计与开发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改进,是促进功能安全有效实现的前提条件;同时,将其有效融合入企业现有内部流程是提高产品安全性、可靠性与企业竞争力的关键。
2014年9月,在西安召开了《2014第三届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及应用国际研讨》,通过三届研讨会的举办,国内外企业在标准的理、应用、关注度、参与度、研讨议题和问题的提出等方面均有很大的提升,今后秘书处将继续组织举办类似研讨会,同时将逐步开展专题研讨以全面提高国内企业对标准的理解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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