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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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个体工商户姓名:考核日期:年月日考核项目考核分数考核要求评分标准得分基本管理情况(50)证照管理10经营权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服务质量监督卡按照规定接受年审或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相关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每证扣3分;证件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每次扣5分;无服务质量监督卡的,扣10分,扣完为止。基础管理10建立服务质量信誉档案、驾驶员档案、营运车辆档案、相关票据台帐等。相关档案台帐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车辆管理10按照规定办理车辆保险手续、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按照规定喷印统一车身颜,参加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未按规定办理保险手续的,扣10分;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5分,扣完为止。驾驶员管理10保障驾驶员权益,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当地管理机构报备,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并按照规定向当地管理机构报备。未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扣5分;签订合同未报备管理机构的扣2分;未按规定聘请驾驶员或聘请驾驶员未报备的扣2分扣完为止。培训教育10要求驾驶员文明服务、安全行车,组织驾驶员参加轮训,学习新的法规政策、职业道德等,并进行考试考核。不组织驾驶员参加轮训考核的,扣10分,扣完为止。安全运营(30)交通责任事故10安全运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1人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次扣20分;发生交通事故
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安全生产事故预防10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车辆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定时维护。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者未对车辆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安全生产事故10及时报告安全事故情况。不按规定报告,一次扣5分,瞒报扣10分。经营行为(40)经营违法行为20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不得租赁、转让、倒卖经营权证和营运证牌行为。有租赁、转让、倒卖管理经营权证行为的,扣20分。交通违法行为20遵守交通规则;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资格证以及服务质量监督卡。经营违章每发生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服务质量(50)车容车貌15标志完整,车容整洁,环境舒适。对照出租汽车服务(GB-T22485-2008)等相关标准和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不符合规范服务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服务规范15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故意绕道行驶,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服务,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另载他人;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车费发票。持证上岗,熟知环境;有客必载;打表营运,按表收费,安全营运,救死扶伤;站点候客,按序排队;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按照国标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做好上车、营运途中和下车服务。对照出租汽车服务(GB-T22485-2008)等相关标准和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不符合规范服务要求的,因经营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500元及以下的,每次扣2分;
500元以上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投诉处理10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及其驾驶员应当积极配合乘客投诉处理。不按要求配合处理乘客投诉的,发生一次扣5分;拒不配合处理投诉的,扣10分。曝光批评10主动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及新闻媒体监督。被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批评,每次扣3分,市级新闻媒体批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社会责任(30)10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未按规定响应政府要求完成任务的,扣10分。10积极维护行业稳定。发生影响行业稳定事件的,扣10分。10符合节能与环保要求。达不到行业管理要求的,扣10分。加分项目(20)社会公益10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使用自有车辆,参加政府大型公益活动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赈灾、救死扶伤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公益活动,每参加1次加5分,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的,每次加5分,加到10分为止。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5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应积极参加评优、评先活动。国家、部级先进,加5分;省级先进,加3分;市级先进,加2分,加到5分为止。新能源出租汽车5积极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国家标准认定的新能源车型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