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汽车【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政发[2018]2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12
【实施日期】2018.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支持措施的通知
(陕政发〔2018〕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支持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支持措施
为推动我省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尽快形成300万辆整车规模,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成立省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各市(区)、省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设立省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40亿元,用于支持汽车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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