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第一批节能环保汽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14.07.16
【字 号】陕发改环资〔2014〕874号
【施行日期】2014.07.16
陕西汽车【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第一批节能环保汽车的通知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委(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于近期开展第一批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评审工作。请各市发改、财政、工信部门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 号)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0〕21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644 号)的要求(上述文件在财政部网站查询),组织本市节能环保汽车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并于7月17日之前将推荐函和经审核的企业推广材料报送我们。
  联系人:*** 87291647
  马彦良 68936105
  陈世军 8729235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