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统计指标解释
1、企业类型:
指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为填报依据。
2、出租车数量
指企业已经领取出租汽车专用牌照的运营车辆,包括技术完好的、在修的、长期行驶的以及拟报废尚未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车辆。
3、本年更新运营车数
指企业(单位)报废或淘汰运营车辆后,重新购置的运营车辆,新增的车辆数不计算在内。
4、客运量
指报告期出租车运送乘客的总人次。计算公式:
客运量=运营车数*每日平均载客车次*329天(年平均
运营天数)*2(每车次2人)
329天为运营有效天数,年365天减36天(维修、检测、因故等原因3天/月*12月)。
5、载客里程
指运营车辆运载乘客行驶的里程。计算公式:
载客里程=里程表下客时数码-里程表上客时数码
6、每车日平均载客车次
指每辆运营出租车每天的平均载客车次。
7、运营里程
指运营车辆为运营出车行驶的全部里程。计算公式:
运营里程=当班里程表读数之差值-修理试车里程-公务里程。也可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取得该数据。
8、从业人员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出租行业挂靠的人员)。
其中:管理人员指出租企业内从事行政管理,并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职工。
驾驶人员指从事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工作的人员。
其他人员指除去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
主驾驶员包括“公司化经营”模式下的双班驾驶员。
聘驾驶员包括代班驾驶员。
《定报运输邮电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统计指标解释
1、能源消耗:指用于出租汽车营运消耗的能源量。
2、几个产品的单位换算系数:
(1)1立方米天然气=0.7256千克液化天然气;1千克液化天然气=1.38立方米天然气
(2)汽油:1升=0.74千克,1千克=1.087升
(3)柴油:1升=0.87千克,1千克=1.149升
出租汽车月度营运报表统计指标解释
1、客运量
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统计指标解释
2、载客里程
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统计指标解释
3、运营里程
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统计指标解释
汽车牌照4、里程利用率
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统计指标解释
5、营运次数
指运营车辆载客次数
6、平均运距
指运营车辆每笔业务的平均载客里程。计算公式:
平均运距=载客里程÷营运次数
7、营业收入
指运营车辆载客所获得的营业收入。
8、每公里营收
指运营车辆每公里的营收状况。计算公式:
每公里营收=营业收入÷载客里程
9、营业时间
指运营车辆驾驶员工作时间。营业时间不包括就餐时间10、期末行车上报同责以上事故
指在报告期内营运车辆发生的同责以上事故数。该数据为累计数。
11、死亡事故起数
指在报告期内因营运车辆有责事故而致人死亡的事故起数。该数据为累计数。
12、死亡人数
指在报告期内因营运车辆有责事故而致死的人数。该数据为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