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酸蓄电池行业发展简史
铅酸蓄电池行业发展简史
旧中国的铅酸蓄电池工业
旧中国的铅酸蓄电池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大部分是手工作坊,以修配汽车蓄电池为主,使用红,黄丹粉,制造极板,工艺技术落后,原始劳动条件恶劣,生产效率低,品种单一,质量不高,是一个弱小的铅酸蓄电池工业邹形。新中国诞生前,全国只有十几家电池生产小厂或作坊,从业人员不还八百人,只能生产一少部汽车蓄电池和供维修用的极板,并生产少量的通讯用蓄电池和固定型蓄电池。年耗铅量不过四百吨。
我国第一家电池厂是旧中国“交通部电池厂”。于1911年在上海开设的,主要生产干电池,兼营汽车蓄电池的维修,全厂职工二、三十人,该厂于1930年倒闭。中国民族资本兴办的最早一家电池厂是1921年在上海开设的“中国蓄电池厂”工人二十余入,除生产干电池、湿电池之外,并制造汽车蓄电池极板装配汽车蓄电池,1930年在上海独资经营蓄电池维修和充电业务的还有“王仲记蓄电池厂”。抗战胜利后多发展很快,工人三十多人,生产极板和木隔板,1936年在威海卫路还有独资开设的“联美汽车电器行”雇用工人十名,主要经营一些汽车电器和蓄电池维修充电等业务,抗战胜利后,联美汽车电器行拥有—定的资金和信誉,从其它厂购买蓄电池半成品进行总装,出售铅蓄电池,由于生产发展商行改为“联美蓄电池”。
1932年,国民党建设委员会在上海设厂,生产干电池,1937年,改由资源委员会领导,同时生产铅蓄电池,抗战时期,这个厂辗转汉口、湘潭、桂林及贵阳等地。随着日本侵华的扩展,日本将汉口厂址变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抗战胜利后,南迁的电池厂又迁回
汉口原厂址,“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改为“汉口电池厂”,即现在电子工业部所属“长江电源厂”的前身(以后简称汉口厂)。
198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在我国东北、华北、华中等地开设了五个电池厂,以配合侵华战争之需要,1939年,在奉天建立了“满州汤浅电池株式会社”,即沈阳蓄电池厂的前身(以后简称沈阳厂,当时工人三十多人,厂区面积1700平方米,主要生产汽车蓄电池和一少部分电讯电话用蓄电池,抗战胜利后,“满州汤浅电池株式会社”由国民党军事系统的联勤总部接管多改为“五零三汽车厂”的一个分场,生产汽车蓄蓄电池供军用。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也是日本侵华战争最疯狂的时期,作为川、滇、湘、桂必经之路的交通枢扭——贵阳市,由国民党西南运输处建立了贵阳电工厂,生产少量的汽车蓄电池和供维修用的极板。该厂解放后经过隶属关系两次改变。于1973年3月改名为贵州省交通厅蓄电池厂,现名“贵州省蓄电池厂”。
日本侵华期间,在天津建立了“日本天津汤浅电池厂”和“日本文砂电池厂”日本投降后,由国民党资源委员会接收后组织起综合性电池厂,当时生产铅酸蓄电池,镍镉碱性蓄电池、和干电池等产品,后来将镍镉
蓄电池部分连人带设备调到河南新乡,组成碱性蓄电池生产厂。把干电池部分连人带设备调往上海于电池厂,而后只剩下铅酸蓄电池部分,即“电工南厂”,此外,还有“太平洋蓄电池厂、永明电业厂、生昌电业厂、华工电池厂、天津橡胶九厂”,“华生”、“祥生”木隔板厂等十余个小型厂,主要从事汽车蓄电池维修或生产少量汽车蓄电池或供蓄电池配件。
1944年,在解放区“胶东理化研究室”的基础上。建立“茂林文具厂”,隶属胶东行署工商局领导,主要从事干电池研究和试生产,1945年,迁厂并改名“胶东电池厂”,开始研制汽车蓄电池,到1946年7月,进行小批生产,首批为部队五十多辆汽车提供蓄电池。解决了交通方面的部分困难,到1947年,可年产干电池十万只,铅酸蓄电池二百余只,主要供胶东地区和华东部队使用,1948年,为了集中胶东解放区的电器制造力量,有力地支援解放战争,于是将胶东军区电工厂、滨北材料厂、渤海军区材料股之部分奉命迁往博山,组成了“电器总厂”,其中电池制造部分为总厂的二分厂,即现在淄博蓄电池的前身(以后筒称淄博厂)。
解放前,1945年,在镇江有“信义蓄电池社”,1946年,在长沙有私人本经营的“国际蓄
电池厂”,1948年,有几人发起几十人参加的“强华蓄电池工场”,主要从事汽车等电池维修和生产极。
以上这些分散的弱小的小工厂或作坊,就是旧中国留给我们的铅蓄电池工业基础。
建国后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发展
中国汽车发展史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建国初期,我国经济建设刚刚恢复,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蓄电池生产处于新的萌发阶段,处于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交通运输、电力、电站、通讯事业及抗美援朝战争的急需,在东北、华北、华东、华南等地区铅破蓄电池生产恢复和发展很快。
1948年11月,沈阳解放了,我党接管了国民党联勤总部所属503汽车厂,将其三分场(蓄电池生产厂)改名为沈阳汽车总厂电池现场”,1949年改名为“电工八厂”,由于国民党撤退前,劫走了工厂的主要设备和工模具,使工厂处于瘫痪状态,当时有职50余人,在党和正确领导下,职工的政治觉悟有很大提高,通过当时献器材运动,到1949年6月,基本上恢复了生产,当年三季度,东北电器工业管理局将哈尔滨迁沈的蓄电池厂,大连迁沈的光华电器厂的橡胶车间,东安迁沈的干电池厂以及沈阳汽车总厂的橡胶场,一起合并
到“电工八厂”,到1949年未,有职工305人,技术人员6人,年产6伏70安时、96安时120安时和12伏140安时等四个规格的汽车蓄电池4893只,年工业总产值85万元,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1952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14万元,约为1949年的12倍,产量28837千伏安时,约为1949年的38倍,职工人数由1949年底的305人发展到622人,技术人员员由6人发展到42人,产品由汽车蓄电池单一品种四个规格,发展为铁路客车用、牵引用、固定用、航空用、坦克用、汽车用等6个品种32个规格的铅酸蓄电池,成为国内蓄电池生产行业的主导厂。
解放后,上海独资经营和私人合资经营的“联美”、“王仲记”、“中国”等16家蓄电池厂,都是以生产汽车蓄电池和供维修用的极板为主,当时规模最大、经营能力比较强的“联美蓄电池厂”(上海蓄电池厂前在1949年有职工38人,年产汽车蓄电池608千伏安时,产值28.1万元,在上海的私营企业中颇有影响,由于当时国家对私营企业采取支持保护的政
策,企业可以直接接受国家订贷,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工厂的发展,1951年,亚洲蓄电池厂并进“联美”厂,两厂合并后,生产经营迅速发展,到1952年,有职工79人,生产汽车蓄电池2432千伏安时,为1949年的4倍;产值94.5万元为1949年的3.4倍。
1951年,华东工业部为了便于领导,促进工厂专业化,将山东电器修造厂分成山东电器厂、山东电池厂,同年12月,华东工业部制酸厂橡胶车间并入山东电池厂,1953年,山东电池厂与南京湿电池厂合并,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领导,厂名为“博山电池厂”,该厂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积板研制新产品,在品种和规格方面发展很快,到1952年,已能生产汽车用、固定用、铁路客车、飞机用等4个品种30个规格的铅酸蓄电池。
1951年4月,民航局华南分局,拔款11万元,组织两航起义人员,在广州三元里的白云机场原导航台旧址,创建“建航蓄电池厂”,属于民航机关生产单位,建厂初期,有职工二、三十人,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两航起义人员,厂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固定资产6万元。建厂当年,生产汽车蓄电池226只(135.6
KVAH),提供民航使用,并生产极板800片,修理了民航旧蓄电池,当年创产值1.37万元,1952年,生产汽车蓄电池640只(451KVAH),商品极板716万片,工业总产值11.4万元,起用“建航”牌商标,产品开始向市内销售。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汉口电池厂也有较大发展,生产7个规格的汽车蓄电池及KQ、1K、2K 涂膏式固定型铅酸蓄电池极板,供修配用,该厂还进行了产品质量整顿,加强检验工作。铅酸蓄电池行,据沈阳厂和上海联美蓄电池厂的统计,1949年,铅酸蓄电池总容量为1369千伏安时,工业总产值为63.1万元。到1952年,加上广州建航蓄电池厂总容量31909千伏安时,为1949年的23.3倍,工业总产值519.9万元,为1949年的8.5倍,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本行业不仅在发展产品的品种、规格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而且还建立了以作业计划为中心的一系列生产管理制度,以加强工艺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工作,从而使生产走向正常规道。
(二)笫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铅酸蓄电池行业突飞猛进,职工队伍不断壮大,技术工作大力开展,经济指标大幅度提高,在这个期间,铅酸蓄电池行业厂发展到13个;除沈阳、博山、上海、
广州、汉口、哈尔滨厂之外,还有重庆、天津、江南、青岛、北京、张家口、建阳等蓄电池厂。
1954年,在重庆电工厂干电池车间及光华电池厂、广播器材厂干电池车间的基础上合并而成“重庆电池厂”,以后改为重庆蓄电池厂。 1953年3月,建航蓄电池厂由民航机关生产单位移交给广州市企业管理局
领导,从此,正式成为地方国营工厂企业。 1953年,沈阳东北电器工业管理局电工八厂改名“沈阳电池厂”隶属于第一机械工业部电工局领导,1956年,沈阳电池厂改名“沈阳蓄电池厂”隶属于电机制造工业部电材局领导。
1956年有16家私营蓄电池厂公私合营划为三个中心厂;即联美蓄电池厂、王仲记蓄电池厂、中国蓄电池厂。
1958年,由19家小厂公私合营而成立了北京蓄电池厂,当时隶属于北京第三工业局电器公司领导,有职工81人,全部资金11万余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生产汽车蓄电池和汽车电器维修业务,材料和半成品部件由外地供应,当年创产值72万元,上缴利润 4万元,1957年,对该厂充实了领导干部,技术骨干以及技术工人,自已动手,建成了极板车间,试制成功汽车型极板,并形成了生产能力,年产值达到113万元,上缴利润14万元。 1956年,在公私合营高潮推动下,天津市原“生昌电业厂”和“永明电业厂”合并,改名“公司合营永明电池厂”,人员10余人,当时作一些蓄电池维修和汽车电器修理,原“太平洋蓄电厂”改名“公司合营太平洋蓄电池厂”,人员30余人,以生产汽车蓄电池为主,并生产少量蓄电池车蓄电池和小型蓄电池等。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仅据沈阳、淄博、汉口等三个厂的统计,研制投产了大量新产品,增加了起动用、固定用、牵引用、火车用、军工用、摩托车用以及通讯用等蓄电池新产品144个新规格。
1957年,沈阳、上海、广州等三个厂的产量;为112808.25千伏安时,比1952年增长了253.5%;工业总产值为200433万元,比1952年增长了285%,据沈阳、上海、广州、重庆、哈尔滨、青岛、江南、建阳、天津、北京等10个工厂的统计职工人数达到3561人,技术人员106人,产值391186万元,上缴利润49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