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停车难现象的调查报告
关于市区停车难现象的调查报告范文
为了了解某一情况、某一事件,我们通常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调查结束以后,还需要写调查报告。快来参考调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市区停车难现象的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近,我们安排专人就城区停车难的问题,走访了一些部门,并对市区停车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停车难的现状
(一)市区泊位总体不足
截止2016年底,我市城区共有汽车54351辆。根据国际上城市车辆与公共停车位较为合理的比例1∶0.3计算,我市目前至少需要16305个公共停车泊位。而从掌握的现有资料来看,威海市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所约有9400个泊位,公共停车位缺口至少达到7000个。如果将三市(荣成、文登、乳山)进城车辆、外地来威车辆对停车泊位的需求一并考虑在内,停车矛盾更加尖锐。
城市汽车(二)中心城区道路负荷沉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市中心经审批并向社会开放的61个停车场的3000多个停车泊位中,仅10个路内(占用道路路面划定的)停车场拥有的停车泊位就达到了707个,占市中心停车泊位总数的23.6%,而昆明路批准的停车泊位为280个,又占路内停车泊位总数的39.6%。这表明,城市中心区各道路,特别是昆明路,在承载交通车流的同时,正承受着来自停车的巨大考验。此种情形,一方面干扰了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城市环境质量。
相比之下,在中心区以外地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现有的47处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中没有路内停车场,所提供的近6400个停车泊位,基本能够满足车辆的停放,停车供求矛盾比较缓和。
(三)小区停车普遍混乱
我市市区实施物业管理的41个小区共有停车处53个,总面积约6.3万平方米,仅能容纳4300余辆汽车停放。需要说明的是,53个停车处绝大部分是小区内相对较为宽阔的场地,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停车场。其中有规范停车场的小区4个,只占小区总数的9.75%。
调查证实,各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情况都比较普遍。老小区,业主车辆、临时出入的车辆大都停放在住宅楼前后和小区内非市政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上,有时也占用大而宽阔的活动场地。小区内所有能停车的地方将近80%都被车辆占用。很多不适宜在小区内停放的大型车辆也在小区内停放;在新建小区内,占用道路、场地停车的现象也比较突出。部分小区虽然配有地下车库,但由于费用和业主观念等问题,大多也处于闲置状态,使用率仅占60%左右,而地面停车却基本上处于满负荷状态。
小区停车的混乱,引发了道路拥堵、路面受压破坏以及夜晚汽车防盗装置噪音扰民等等一系列问题,既影响了居民生活,又带来了各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停车难的原因
(一)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强烈的停车需求
经济的飞速发展,令我市的城市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目前城市化率已经达到了53%,城区人口80多万。到2010年,全市城市化率将达到60%,市区人口将增加到100万人。有专家分析,城市化对汽车尤其是对轿车的需求将起到直接的拉动作用。目前我市汽车年增长率已经
达到了20%,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汽车的保有量必将会以更高的百分比增长。与此同时,城市化的发展也促使人们的移动性行为增加,具体表现为:出行增加、出行目的多样化、出行距离增加、个人的交通方式多样化等等,使得汽车的使用更具广范性。这都要求城市有充足的停车空间,威海状况显然不够乐观。
(二)规划的落后,造成了停车泊位布局缺乏宏观指导
我市现有的《威海市区城市交通规划》制定于1996年,《威海市区公共停车场规划》作为其中一个章节,在一段时间内,对我市停车场地的布局起到了指向作用。但随着城市建成区的扩大,车辆的增多,城区建筑密度的增大,《停车场规划》除在变化较小的城市中心区仍有一定借鉴作用(规划建设威海卫广场地下停车场等)外,在发展较快的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不能针对车辆的高速增长,作出统筹全盘的布局考虑。
(三)停车场地建设滞后,导致了停车供求的紧张
1、建设和经营主体缺位。由于运营成本及停车收费标准等原因,投资商看不到投资回报的可能性无意投资,以致公共停车场缺少建设和经营主体。尽管面对车辆的快速增长,相关部
门也一直在想方设法增加停车泊位的审批数量(自2003年至今,仅城市中心区就新增停车泊位943个),但停车设施增加的速度还是远远跟不上市区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所以停车难问题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加重。
2、配建停车场的停车指标不能完全落实,部分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在实施中被改变用途。
自1999年12月份起,威海开始调整居民区停车场规划,新建居民小区按照户数的比例配置停车场。到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威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对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的指标作了详细的规定。但由于规划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管,部分建设单位随意缩减停车位。
也有一些单位按规定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往往在工程验收时还在,而在投入使用后却经常被改变使用性质。经调查,位于城市中心区的电力大厦、环球广场、鑫城大厦、金地大厦的地下停车场都被改变了用途。具体情况见下表:
市区地下停车场改变用途情况
编号 工程名称 地下停车场目前用途 停车场面积(平方米) 停车位:
1、电力大厦 家电城 2000 40
2、环球广场 超市 6000 120
3、鑫城大厦 保龄球馆等 3000 60
4、金地大厦 书店 2000 49
合计 13000 269
(以上数据为粗略统计数字)
从表中可以看出,四处地下停车场共有停车泊位269个,约占市中心现有停车泊位总量的9%。如此众多的停车泊位被改变用途,让一些本可以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车辆不得不转移到周围路内停车场、绿化带甚至人行道上,使停车难问题更加突出。此外,在小区停车场的建设上也有类似问题:个别建设单位在建设新小区时,有的为了牟取利益擅自改变停车场的用途,致使新建成的小区多数没有专门的停车场地。
尽管一些单位和小区内停车场的用途被改变了,但是并没有职能部门对这种行为进行严肃的
查处,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已经改变用途的停车场的功能没有得到恢复,而新的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建筑又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