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互联网保险发展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郭殊涵
(河南师范大学 附属中学,河南 郑州 453002)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我国的保险行业、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文章对国内外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寻出互联网保险发展中较好的方面用于建设我国互联网保险,促进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国内外;比较;启示
[DOI]10 13939/j cnki zgsc 2017 03 072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逐渐发展,在保险行业中融入互联网技术,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成为我国现阶段保险行业关注的焦点。互联网保险是指将传统的保险企业与大数据信息搜集技术相融合形成符合当前消费者雪球的保险产品。保险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保险业务的办理等都可通过互联网实现。与传统的代理人营销的保险企业不同的是互联网保险是以互联网为平台而发展起来的保险经营活动。[1]这是保险行业的一次重要性改革。目前虽然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得极为迅速,但是在某些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对比国外先进的互联网保险发展经验,对促进我国互联
网保险行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1 国外互联网保险发展状况
1 1 美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状况
美国作为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最早的国家,其相关方面的技术和市场经济环境有具有较大的优势,并且美国是目前全球互联网保险业务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客户数量最多、技术水平最高的国家。美国从事保险行业的公司都建立自己的网站,并利用网站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险方案设计,提供最人性化的产品购买流程。同时相关的保险业务也能通过网络进行服务。美国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包含代理模式和网上直销模式两类,这两种模式都是互联网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参与保险市场的模式。地理模式主要是为了实现网络保险交易与保险公司形成交易的一种模式,它能在互联网的促进作用下获得大批的潜在客户,网上直销模式主要是为了提升企业的形象,为保险公司开拓新的营销渠道和业务。[2]这两种互联网保险模式是美国最常见的互联网保险企业,除此以外也有纯粹利用互联网进行保险销售的模式。
1 2 欧洲互联网保险发展状况
网络保险在欧洲的发展速度极快,法国拥有全球最大的保险集团,意大利是首个建立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国家,其利用网络对保险进行销售,并在网上为消费者提供最新的投保服务信息和报价信息。英国互联
网保险涉及的业务范围较广,有汽车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产品种类多,服务面广。无论是国外哪个国家的互联网保险,其发展速度都非常快,并且随着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有传统保险销售逐渐被互联网保险销售代替的趋势,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份额所占总保险销售的份额的比例也在逐渐增大,特别是在德国开发出一种新的P2P防止骗赔、节约销售和管理费用的保险模式后,互联网保险行业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肯定。[3]
1 3 亚洲互联网保险发展状况
日本是亚洲最先建立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国家,它主要是为40岁以下的消费者服务,随后索尼公司开启电话和网络销售汽车保险业务,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通过互联网签订的保险合同数量也大大增加,互联网保险行业也迅速地发展起来。2008年日本首次出现互联网保险公司销售人寿保险,并且印度保险公司同日本合作,在互联网上销售人寿保险。随后互联网人寿保险销售市场逐渐在日本打开。[4]韩国的互联网保险行业现阶段处于发展时期,但是各保险公司都在尝试互联网报销销售。香港保柏公司是最早利用互联网进行保险推销的公司,的互联网保险销售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逐渐发展起来,并且保险行业还积极推出了云端服务用于发展数字化投保。
2 国外互联网保险的一般模式
2 1 B2C模式
B2C互联网保险模式主要是由保险、第三方保险超市网站、互联网金融超市三部分组成。其中保险主要是为了宣传公司产品,为公司的保险销售开拓渠道,因此它又可以被分为宣传公司产品型和网上销售产品型。宣传公司产品型主要是负责对公司和产品的宣传,打造公司的良好形象。网上销售产品型主要负责利用互联网为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或开发新的保险产品。
第三方保险超市分为连接保险公司型、连接代理人型、第三者管理型三种,它主要是为互联网保险产品交易提供一个场所。连接保险公司型主要是连接客户和保险公司,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该网站支付费用,但并不发生实际交易。连接代理人型主要是将客户与代理人连接,也不发生实际销售交易。第三者管理型主要是利用数据为消费者提供最佳的交易内容,其服务范围广,并且发展迅速。[5]
2 2 B2B模式
B2B保险模式主要分为互联网风险市场和互联网风险拍卖两种。互联网风险市场交易不受到国家、地域等限制,它可以是合作伙伴共同承担风险。互联网拍卖就是大型的公司、社会机构通过拍卖的形式将公司的风险拍卖给保险公司,它比较适用于集团式购买。
中国市场 2017年第3期(总第922期)
财政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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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外发达国家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特点
国外发达国家的互联网保险发展时间较长,并且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例如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互联网保险销售金额上升速度极快,逐渐占领了保险行业市场。[6]归纳国外发达国家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特点总共有5点。
(1)国外互联网保险是由独立的网络公司承担,它主要起到连接保险公司和互联网的作用,为保险公司提供一个网络销售平台,而自身并不参与实质性的保险运作。
(2)国外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产品种类多,服务范围广,几乎涵盖了所有线下险种。汽车保险报价
(3)国外互联网保险技术发展快,安全防护措施完善,能较好地保护消费者的信息。
(4)国外互联网保险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实现了业务流程短、方便快捷等特点。
(5)国外互联网保险监管措施完善,能有效控制互联网保险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
4 国外互联网保险发展对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启示
4 1 拓宽网络销售渠道,降低运营成本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同时也是获取外界信息的主要场所。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网络传播信息便捷、迅速、爆发力强等特点,与消费者分享部分保险信息。同时保险公司采用网络传播信息能有效地降低电子商务运行的成本,若保险公司将这部分节约出来的成本用以刺激消费者在线购买保险产品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4 2 重视产品创新
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随着信息数据技术的更新,消费者的行为、特征等相关数据都能被有效地记录分析,为创新新产品提供了较大的可能性。首先推广简单的个人保险产品,并对该产品进行标准化和精细化,促使该产品逐渐能满足广大消费者。同时可利用互联网发售理财类保险产品,理财类的保险金额一般较低,核保过程也较为简单。树立起互联网保险品牌,确保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产品信任。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把设计开发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强模块化设计,实现标准化模块组合。最后开发团购保险产品,因为团购保险产品在国外保险的各个领域发展趋势极好,其涉及业务范围广泛,并且互联网的发展也有利于团购产品的销售。
4 3 提高保险公司应对互联网保险能力
互联网中面对大量的数据保险公司要有一定的冲击能力,并且保险公司要解决在没有亲笔签名的情况下实现客户身份的认定和法律的保护,同时还要提高保险公司对消费者信息和业务数据的保护能力,建立起用户服务体系。确保消费者在互联网购买保险产品的过程中能有一个美好的购物体验,提升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印象,同时能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
参考文献:
[1]李红坤,刘富强,翟大恒 国内外互联网保险发展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发展研究,2014(10):77-83 [2]李亚茹 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发展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5
[3]梁俊菊 我国互联网保险法律监管制度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6
[4]阙凤华 浅析互联网保险的法律风险[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6
[5]谭雍盛 我国网络保险发展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4
[6]钟润涛,胥爱欢 美、英、日三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南方金融,2016(9):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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