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交易平台,实现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全过程包括投保、核保、理赔、给付或赔偿等过程。
投保过程包括网络了解保险产品;选择适合险种,根据提示输入基本信息,选择相应投保建议书,或者通过经纪人(网络)进行保险咨询;填写电子保单(是指传统纸质合同用电子数据文件来代替,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提供的个人网络服务平台来查阅并核实保单内容);通过网银转账系统或信用卡、支付宝、支付等方式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经核保后同意承保,并向客户确认签订合同;对整个合同的签订、划交保费过程查询、保单变更、理赔报案、理赔情况查询、验真、续保等业务,投保后客户可以通过网上售后服务系统实现。
1网络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代了保险销售人员在业务流程上的作用。
从业务流程角度来说,传统渠道的业务流程为:销售人员向投保人进行宣传介绍;投保人产生投保意向;联系销售人员;销售人员进行一系列的处理;投保结束。
与传统保险不同,网络保险是投保人直接通过网络保险系统进行所有业务,不用经手销售人员就能完成投保。
传统营销采用“人海战术”,顾客上门,绝大多数人由于对陌生人的戒备心理,会对这种登门销售比较排斥,这会导致保险公司失去部分潜在的客户。保险公司通过网络营销手段,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省管理费用、办公场地费用。
如上述由于网络保险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保险公司运营成本的下降将会促使保险产品价格有所降低,客户可以获得比其他销售渠道低15%左右的价格,这种保费的降低,肯定会刺激客户对保险类产品的各种需求,使得消费者的风险可以更好的得到转移,得到应有的保障。
以更好的将潜在的保险需求转换为真实的保险消费。
汽车保险报价据2012年6月底的政府相关统计报告调查表明,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1亿,网民使用率提升至39.0%,较2011年底用户增长8.2%。
信息化时代,保险行业可以充分使用互联网平台,更深层次研究网络体中的潜在消费体的投保倾向和保险需求,设计出符合网络消费体的保险相关产品,将网络平台中的潜在保
险需求,转换为真实的保险消费。
③符合当前消费者追求方便、快捷的消费心理。
现代社会节奏明显加快,大部分消费者在消费时追求方便和快捷,网络保险超越空间、超越时间限制的服务符合消费者的这种心理。
消费者可以不去保险公司营业柜台,可以24小时随时随地方便地上网,登陆保险公司的网络保险销售平台,只用几分钟就可以用网络平台完成保险产品交易。
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这种心理,网络保险产品的条款项目应该力求更加的通俗化,让普通人能够轻易理解,以节省消费者的理解时间。
2国外网络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网络保险最早出现在美国。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通过因特网销售保险单,仅营业一个月就销售了上千亿美元的保单。1997年初,81%的美国保险公司至少有一个网址,其他末设网址的保险公司也计划尽快设立。但绝大多数网址只提供有关保险市场和购买的信息,并帮
助客户决定他们购买保险的内容。为了提供更多的服务,保险公司需要把它们的网址与其经营业务的计算机系统连接起来。不过,只有10%的保险公司做到了这一点。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正为具有非常广阔前景的网络直接销售保险做积极的准备工作。1997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网络保险服务公司INSWEB用户数是 66万,1999年增加到了300万。Forrester调查显示,1997年,美国家庭购买的汽车、住宅、人寿保险金额是3.91亿美元;1999年大约有70万户美国家庭在网上购买了价值5亿美元的汽车保险;2003年,美国家庭购买的汽车、住宅、定期人寿保险金额将达到41亿美元;2004年,美国家庭购买的汽车保险金额将达到118亿美元,还有 300户的美国家庭购买价值12亿美元的家庭保险。
1997年,意大利KAS保险公司用微软技术建立了一套造价为110万美元的网络保险服务系统,并在网络上提供最新报价。该公司月售保单从当初的170套上升到了19四年初的1700套。英国于1999年建立的“屏幕交易”网站提供了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个月以70%的速度递增。
1999年6月,日本的American Family保险公司开始提供可以在网上申请及结算的汽车保险。同年9月底开始推出电话及因特网销售汽车保险业务的日本索尼损害保险公司,到2000年6月
19日通过因特网签订的合同数累计已突破1万件。日本朝日生命保险公司于2000年 4月7日宣布,该保险公司决定与第一劝业银行、伊藤忠商事等共同出资设立网络公司,专门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并于2001年1月开始正式营业。
IBM对全球160位保险公司资深董事,特别是对40多家保险与金融服务公司及客户体的调查显示,到 1999年末只有不到3%的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通过因特网进行咨询或更改保单,但到2004年此数字将上升到 49%。
3中国网络保险的发展现状分析
根据2010年全国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保险公司摸底调查显示,在59家保险公司之中,27家已建立网络保险平台,占保险公司的46%;13家正在筹建,占22%;19家还没有建立,占32%。参加摸底调查的各公司,在网络保险平台建设上的投入同比增长83%,为596l万元。这些数据表明网络保险时代的来临,网络保险既是信息经济时代全球化、网络化的产物,也是保险业发展内在要求。
以往的网络销售产品包括家财险、车险、企财险、货运险、责任险、健康险、寿险、意外伤
害险等,其中最高的是意外伤害险标准化产品占约为30%。还有的保险公司与一些互联网巨头合作推出了一系列与以往不同的保险产品。
3.1我国发展网络保险的优势
①我国庞大的网络客户体是发展网络保险的坚实后盾。
我国的网络正在迅速的发展,网上支付规模也在以迅猛之势不断地增长,庞大的互联网市场为我国网络保险的增长提供了坚实后盾,这预示着网络保险商机无限。网民的高速增长、网上购物的强烈需求,为我国网络保险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推动网络保险的快速发展。
②网络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
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亚伯林罕·马斯洛在他的需求层次理论中指出,安全需要、生理需要、尊重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类需求的五个层次。其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标明,对于有自行网上购物能力的人更趋向于自己思考、自己判断、自己选择,不会盲目听从保险产品推销人员的一番话,保险推销人员甚至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所以会逐渐更加趋向于网络保险。
3.2网络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①网络保险中存在的风险。
网络保险的交易是通过网络实现,所以发展网络保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与互联网安全问题的风险同在。虽然考虑安全问题,网络保险系统设计过程中考虑多层次安全系统,但随着包括Hacker技术在内的其他入侵技术的提高,客户信息的保密性与保险产品交易中的安全性同样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对购买保险的消费者而言,产品是否满足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能否如预期那样快捷理赔,保险产品的简便和客观因素都不能在产品购买之时得到确认,此为产品风险。
此外,还有网络支付的安全性问题、网络交易的有效性问题这也是购买保险的消费者们担心的,是属于交易风险。产品风险和交易风险的叠加,使得网络保险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大,由于上述两种风险,厌恶风险的消费者拒绝在网上进行交易。
②部分消费者对电子合同缺乏信任。
进入网络信息化时代之前的传统保险,一直以保险代理人为核心推销产品,传统保险体系的
营销机制在推动保险业的发展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部分消费者习惯了这种面对面交流、面对面签订合同的模式。他们面对着电脑屏幕利用网络这个虚拟的东西,只能看而不能摸的,签订合同会使他们心理有所顾忌,缺乏安全感,无法产生信任,怀疑电子保单的合法性。
③部分消费者保险知识匮乏。
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人对保险的意识逐步增强,但是公众的保险意识整体水平还是不高。部分消费者保险知识匮乏,容易上当受骗。
3.3解决网络保险问题的对策
①建立有效风险评估体系,降低网络保险风险。
主要包括:制定并实施网络系统安全规范;预测与防范系统安全隐患;建立与完善系统安全机制;测定与检查系统安全程度;稽查与监督系统安全。要适应实际千变万化的情况,需要建立动态的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并升级安全保障系统,从而防范网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网络保险立法应包括:电子数据认证、网上交易与支付、电子合同、在线争议解决、网上知识产权、电子商务认证等,针对网络保险的特点,还需要电子保险合同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办法等管理办法,这就需要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应机构制定有关网络保险的管理办法。
②培养消费者对电子合同的认识。
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传、电报、用于数据交换的EDMs、)等,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签名法》之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公安部门及司法部门要加大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抬高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及个人的违法成本。规范网络保险市场相关制度:对网络保险交易平台、网络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网络保险个人代理实行许可制度;开展保险务必须经过保监会或授权机构的许可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保险公司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所有经营网络保险的组织或个人务必要备案,名单让社会广大众在因特网上免费查询,实现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③提高消费者对网络保险的认识
对于消费者应加强对保险知识的宣传,加强对网络保险知识的宣传。消费者可以通过保监会的网站查看销售网络保险产品的单位名称等信息、确认中介机构资质;拨打保单中的,确认保单真假,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还应懂得在不小心购买到网络假保单时,应该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不能因为保费便宜或嫌麻烦而忍气吞声。
4我国网络保险发展前景预测
信息化社会的不断提高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网络保险会被越来越多的国民所认识,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保险的网络营销渠道逐渐成为人们购买保险的首选渠道。
据北京华凯智博的中国保险市场调研报告显示,城市居民对保险产品销售渠道的偏好上,从一年前的3%把“电话,网络”购买作为首选,如今已升至8%,是上升幅度最大的销售渠道。
据权威机构预测,到2020年网络营销渠道市场份额占比将达中国保险业的20%,未来10年,中国至少有千亿元的市场规模等待挖掘。
真正意义上的网络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网络推出的保险产品可以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消费者可以不用再担心交易过程中或交易之后会出现任何风险会出现风险的,已经完善的网络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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