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机动车环保标志年度
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2010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1
水环境状况 2
空气环境状况 4
声环境状况 6
生态环境状况 8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 9
环境综合整治 10
生态市建设 12
循环经济建设 13
环境监督管理 14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苏州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更是经济发展逐步走出金融危机影响的恢复之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的总目标,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着力点,以集聚科技人才资源为支撑点,以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为突破点,以发展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全市在建立以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68.91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53 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294.07亿元,增长13.3%;第三产业增加值3719.31亿元,增长13.4%,一二三次产业之比为1.7:57.7:40.6。人均GDP(常住人口)按当年汇率折算
超过1.4万美元。全市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900.6亿元,比上年增长20.9%,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9.82%,宏观效益基本恢复到金融危机发生前的水平,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全市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圆满完成总量减排任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入开展“蓝天工程”,有效解决一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全年环保投入达到322.99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52%,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7.1%,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到329天。全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1.57。
水环境质量状况
苏州市地表水污染属综合型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等。影响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的首要污染物为氨氮,对氨氮污染物的控制成为改善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的关键。
太湖东部沿岸湖体水质保持稳定。苏州市所处的太湖东部沿岸区水质监测指标浓度优于其它湖区,东部沿岸区湖体未出现大面积蓝藻水华。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23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达标率为91.3%,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与“十五”末年相比,提高了39.1个百分点。省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得到巩固稳步提高。全市被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5个省界断面测算得分为86.6分,较上年提高了6.6分,达到了2010年考核目标。
饮用水源水质
全市12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属安全饮用水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河流水质
全市26条重点流域主要河流的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11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42.3%;12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 占监测河流的46.2%;3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占监测河流的11.5%。水质较好的河流为一干河和太浦河,水质污染较为严重的河流为十一圩港和张家港河。
湖泊水质
全市主要湖泊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尚湖、太湖、独墅湖、阳澄湖和金鸡湖。尚湖、太湖水
质较好,总体水质基本达到水域功能类别III类水要求,但反映富营养化程度的总氮和总磷指标存在超过III类水质标准现象。独墅湖、阳澄湖和金鸡湖总体为V类水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全市湖泊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氮,表明湖泊水质污染以富营养化为主要特征。
地下水水质
苏州市区地下水水质较好,13项指标中有12项达到地下水III类标准,水质保持稳定。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苏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属煤烟型和石油型并重的复合型污染。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环境空气质量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平均值为69,与上年持平。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别的天数比例达到90.14%,与上年持平。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要求。
苏州市所辖五市(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27~0.04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28~0.045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63~0.080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
苏州市区降水pH范围在3.80~8.43之间,pH年均值4.72,酸雨发生频率为58.56%,酸雨发生频率比上年减少24.33个百分点。
五市(县)城区降水pH年均值在4.43(常熟市)和5.91(吴江市)之间,常熟、昆山和太仓市劣于酸雨临界值5.6;单次降水pH最小值为4.00,出现在常熟市。各地年酸雨发生频率范围为10.20%(吴江市)~87.18%(常熟市)之间。按酸雨发生频率由重到轻依次为: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和吴江市。与上年相比,常熟、昆山和太仓市酸雨发生频率有所上升,张家港和吴江市有所下降。
苏州市区降尘年均值为1.64吨/平方千米·月,比上年降低13.68%,符合国家推荐标准。
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总体声环境质量稳定,道路交通噪声总体质量等级均为好,与上年持平;各地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评价等级基本为良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总体质量均达到《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类别要求。
城市功能区噪声
苏州市区及所辖五市(县)城区功能区噪声1、2、3、4a类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类别要求。
苏州市区3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较上年有所下降,污染程度减轻;1类功能区昼间和2类、4类功能区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污染程度加重;其余功能区类别昼、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较上年变化不大,基本保持稳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苏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中,生活类声源所占比例最高,为67.6%,与上年基本持平。
苏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低于55分贝,质量等级为良。常熟、张家港、吴江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评价等级为良;昆山、太仓市平均等效声级低于60分贝,高于55分贝,评价等级为轻度污染。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苏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2分贝,评价等级为好;五市(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68分贝,评价等级为好。
2006-2010年市区及五市(县)道路交通噪声变化情况
苏州市区主要交通干线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9.3~70.4分贝之间。南园南路和新市路两条道路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噪声质量评价等级为轻度污染;其余干道平均等效声级均在70分贝以下,符合国家标准。市区道路交通噪声超过70分贝的道路较上年有所减少。
2010年苏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情况示意图
环城河航道噪声
苏州市区环城河航道交通噪声平均声级为57.9分贝,低于最高标准限值70分贝的要求,较去年无明显变化。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自然保护区情况:吴中区光福自然保护区,面积为0.61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情况:出台《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建成木渎、石湖、虞山、同里、寒山寺、虎丘等19个风景名胜区,面积为836.77平方公里。
森林公园情况:苏州高新区黄山、大阳山、昆山市淀山湖和吴江市肖甸湖、铜罗森林公园,面积为22.72平方公里。
湿地保护情况:苏州太湖湿地公园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建成3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3个国家级、4个省级湿地公园。
生态环境质量情况:2010年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66.8,从国家生态环境质量分级标准来看,属于良好级别,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系统稳定。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
全市废水年排放量为116855.8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为65055.06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51%;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51800.75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5.23%。苏州市区废水年排放量为41568.85万吨,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23411.03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0.17%。苏州市区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为18157.83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03%。全市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106158.16吨,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48166.34万吨;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57991.82吨。苏州市区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40165.71吨,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13519.74吨,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26645.97吨。全市实施并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89项,削减化学需氧量1.63万吨。
全市工业废气年排放量为8271.5亿标立方米,全市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17.94万吨、4.6万吨和1.99万吨。苏州市区工业废气年排放量为2007.7亿标立方米,市区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3.0万吨、0.66万吨和0.43万吨。全市实施并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8项,削减二氧化硫1.61万吨。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220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年综合利用量为217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68%。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40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
环境综合整治
水环境综合整治
完善措施,切实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建立健全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和蓝藻日常巡查制度,修订完善《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形成了饮用水源地取水口由内向外的三条防线、四级预警、天地一体化的蓝藻监测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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