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白银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9.05
【字 号】市政发[2011]104号
【施行日期】2011.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
(市政发〔2011〕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目标,特制订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
  污染减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完成省上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关系到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所需的环境容量。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以环境保护为手段
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环保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深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强化管理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含工业、生活、农业)控制在2.08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2.21万吨减少6.41%(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5.26%);氨氮排放量(含工业、生活、农业)控制在0.61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0.66万吨减少8.9%(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9.91%);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2.21万吨,比2010年的12万吨增加1.7%;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7.66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7.95万吨减少3.73%。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三、机动车环保标志重点任务
  (一)强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十二五”期间,各县区要全部建成和投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白银区城镇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提高到80%以上,新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达到75%以上,推进白银区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程和污泥处理工程建设。
  (二)全面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布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施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加大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和沼气化处理,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三)继续深化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大唐景泰发电厂要配套建设脱硝设施,完成脱硫增容系统改造,确保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电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已投运脱硫设施要进行更新改造,确保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对未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低氮燃烧效率低下的现役燃煤机组进行更新改造,确保稳定高效运转;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现役燃煤机组全部实施脱硝改造,确保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加强已投运脱硫、脱硝设施的监督管理,已投运的火电厂脱硫设施应取消烟气旁路,循环硫化床锅炉脱硫设施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继续推进有冶炼行业低浓度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和制酸尾气深
度治理工程,水泥行业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必须实施脱硝改造。
  (四)着力推进结构减排。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氮肥等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加大清洁生产力度,严格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规定,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改造工程,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重点推进高耗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