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理赔政策
玲珑邦驰载重子午线轮胎
售后理赔政策
一、理赔范围;
按国家规定条件正常使用的,从轮胎生产之日起三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早期损坏,予以理赔。
二、理赔标准;
1、(1)胎肩、胎冠、胎侧脱空(无外伤及受撞击的痕迹)
(2)装配线脱层、子口裂(防水线以上)
(3)侧鼓泡、侧脱层(部位及对应的胎冠、胎圈部位无刮擦或硬伤痕迹) (4)胎里漏帘线、胎里脱层
(5)花纹沟裂(无外伤的痕迹)
(6)新胎外观缺限
轮胎磨损故障胎花纹磨损?4mm,免费更换新胎,花纹磨损,4mm,至理赔极限,减免1mm
收取花纹磨损费。
2、“高速公路专用”产品售后服务优惠政策:
自签订协议之月起,无内胎11R22.5以上及规格型号参加活动的“高速公路专用”产品,出现肩空/冠空/侧空/子口空四种常规病象之一的,使用花纹磨损6mm 及以内的正常理赔胎予以免费更换; 花纹磨损6mm以上至原胎一半花纹以内的全国统一额定收费400元即可更换新胎;
三、照顾理赔;
1、抽丝爆破;子破部位无断丝,无明显硬伤等使用病疵并存。花纹磨
损?4mm,不收取磨损费;花纹磨损超过4mm的,花纹不免,每毫米收费120元后加收200元。
2、子口抽丝断丝超过抽出根数1/4(子口处不能有烫伤),4mm以内收取50%磨损费;花纹磨损超过4mm的,不予理赔。
3、胎侧划伤和质量问题并存(主题钢丝不超过三根或划伤不超过3厘米的按双病处理加收200元。
4、轮胎有质量问题的同时有下裂的可以按双病处理,下裂处断丝的按双病处理后加收200元可以处理(单独下裂不予理赔)。
5、在使用早期胎体任何部位无外伤的侧实鼓,花纹磨损1-4mm(含4mm),按实际花纹磨损收费,花纹磨损,4mm,不予理赔。
注:胎顶断丝或扎伤按双病(花纹不免)处理;超出4mm多加收200元。
(所有故障胎30厘米内有外伤不予理赔)
三、轻卡理赔标准;
故障胎花纹磨损?2mm,免费更换新胎,花纹磨损,2mm,至理赔极限,按实际磨损花纹收取。
四、收费标准;
轮胎规格为1200R20、1100R20、1000R20、900R20的轮胎,每毫米收取120元的磨损费;轮胎规格为825R20的轮胎,每毫米收取80元磨损费;轮胎规格为
825R16、750R20、750R16、700R16、650R16的轮胎,每毫米收取60元的磨损费。
五、不予理赔范围;
冠啃坏、冠划伤、冠刺穿、偏磨、磨冠、畸形磨损、肩外伤、劈缝、缺气碾伤、侧外伤、拉链爆、磨趾口、胎圈撬坏、圈爆、胎圈变形、趾口磨断;
超出理赔期(包括胎号不清)的轮胎;伪造注册商标,质量缺限、标识、层级的轮胎;对翻新过、修补过与外界安装不正常因素造成的轮胎损坏; 小于新胎花纹一半不予理赔。
六、测量轮胎剩余花纹的深度,选取轮胎花纹沟测量点测量花纹深度取四点平均值。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
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