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们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X《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1.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和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条件、环境因素,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规定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是由图形符号、安全、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用以表达安全信息的特殊标志。包括安全标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2.安全标志牌的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的要求,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牌的制作应符合《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技术》JT/J429—2000的要求,标志面上的图案、符号、文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要求。
3.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楼、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或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要求: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安全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的下缘具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道路施工标志板下缘应在支撑面200mm以上。
3)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类型、数量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分别设置不同的安全标志。
4)安全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º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º。
5)多个安全标志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应保持颜鲜明、清晰、持久,对于发现破损、变形、褪和图形符号脱落等影响效果的情况,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是保障工人和周围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在设置安全标志时,必须遵守规定的位置和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动标志。
不同类型的施工现场需要设置不同的安全标志。例如,基坑、泥浆池、水上平台、挖孔桩施工现场、路基边坡开挖现场、现场爆破、配电房、库、油库、施工现场入口等需要设置禁止入内的标志。而限重、限宽、限速便桥、临时码头等需要设置限制标志。在禁止攀登、禁止合闸、禁止烟火、禁放易燃物、禁止用水灭火、禁止抛物、正面禁止站人等地方需要设
置禁止标志。拌和楼、龙门吊、桩机、支架、变压器等机械设备需要设置注意安全的标志。
车标志图片名字大全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的设置也需要遵守国家标准。在边通车边施工路段设置位置时,需要设置“前方施工”施工标志、“减速慢行”限制速度标志和“向左行驶”“向右行驶”诱导标志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这些标志的设置可以提醒司机注意施工现场的存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标志的设置是保障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在设置时需要遵守规定的位置和要求,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动标志。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
为确保人身安全,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常见的安全设施有防护栏杆、防护围栏、防护棚、安全网、避雷设施和机械防护罩等。施工单位应在临边、洞口、高处、悬空、水上、交叉作业等区域及较高设备、转动机械上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合理、有效,并具有一定的耐久性。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坚固、醒目、整齐、安设牢固,具有抗风能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应随时检查,
保持其完整和有效性。在夜间和视线不良时,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区域必须增设警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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